想請問一下大家,持分買賣的問題,
小弟有一塊農地的持分,是長輩留下來約持有四分之一,
目前這塊地有一半的持分,在很久之前某親人欠錢被法拍掉,
持有這一半農地的,聽說是有力人士到現在還在收購地,
也曾好幾次想跟我及另一位持有四分之一的親人買所持分的農地,
但是之前長輩還在時,就交待過有能力要把這另一半地買回,
沒能力也不能賣給外人。
現在我的同姓長輩,想跟我購買這持分的土地,用來種菜,
開的價錢不到那位持有二分一地主的一半,但小弟願意賣,
因為自已不做農,擺在那也沒有用,再來的是這長輩對小弟一直很照顧,
所以價錢少一半,我也可以接受。
只是聽說,持分土地的買賣,另外的持有,有權先購買,若沒有通知,
私下買賣會出事,想請問一下,如果我真的私下賣給那長輩,
會怎麼樣,有別的辦法可以解決嗎?! 還是沒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