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我已找了A仲介公司帶看了幾間房屋,有一間中意的。
但是仲介甲並不積極,一直跟我說房價持續漲,
實價登錄是交屋日,實際成交日是更早以前的,行情跟現在有落差。
感覺只想叫我加價,不太想去跟屋主談,最後雖然下了斡旋
但回來想一想這個仲介應該不會很積極幫我去爭取,只不停遊說我加價
還說預算不夠可以看別間呀!
所以愈想愈不對,不想讓他服務了,
上網查發現同樣物件在B仲介公司也有上架。所以想去找B公司談談看。
想請問,之前有聽說找過仲介服務,最後私下成交,也是得付服務費的例子
那如果以我的例子,等到斡旋談不下來,去找另一間B仲介公司談成了
會需要付A仲介公司錢嗎?
如果兩間公司都收法定上限買+賣方6%,那不就收了12%,這樣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