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0萬元可能是被當成抽獎用的獎品而不是被當成普通的贈品
就跟買東西抽禮券是一樣,而不是人人都有的贈品
像我爸前年底買汽車六十幾萬,業務員主動送了一堆東西,
又再加送一台一萬多的汽車導航(這是它廣告說會送的),
全都列在發票上,都沒有被報稅
還有買遠雄房子送數萬元的小家電+一台KITTY貓三明治機,也都不用報稅
可見你那是被當成抽獎用的獎品
不過還有方法可以少繳稅,那就是在報稅時附上抽到此獎品所花的成本證明
也就是你可以附上買房子所花費的發票或是收據影本
來向國稅局證明你花了很多錢買才送10萬,就可以獲得減稅
※ 引述《kaworurei (KEIKO)》之銘言:
: 不好意思,我想請教問題,
: 當初買房子,房仲送我們10萬元禮卷,
: 現在繳稅需要被扣到稅,
: 可是我有疑惑的是,
: 像他們給的禮卷等同現金,
: 為什麼當初不能選擇不要禮卷,直接折房子的價錢?
: 我知道這要被扣到稅,可是當初我沒有想到,他也沒講
: 他現在還怪說他有跟我公婆說,是公婆沒告訴我
: 可是買房子的是我們又不是公婆,
: 所以感覺很差,感覺當初有被騙的感覺,
: 問他為什麼當初不乾脆讓我們折房子的價錢
: 我們不需要禮卷
: 要這禮卷還要被扣稅,房貸還要多貸那十萬,多繳那十萬的利息
: 他就只用公司規定來壓我
: 真的是這樣嗎?
: 我對這些不是很懂,可是也無法釋懷,
: 所以想知道點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