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問若我本人是單身 名下只有一棟房子(戶籍也在此棟房子)
然後在一年內賣掉房子 將戶籍牽回媽媽名下的房子
請問這樣也需要課奢侈稅嗎?
因為現在買的這間買太快了 格局很糟糕 所以想賣掉
只是不知道這樣是否會被課稅?
謝謝!
※ 引述《a386036 (骷髏怪)》之銘言:
: 本人(20歲以上)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20歲以下),名下只能有一戶房子
: 兩戶者另有換屋條款....等等討論
: 符合以上
: 持有期間
: 無出租、營業、營利,且為自用
: 也就是符合自用條件下的戶籍要遷進去
: 要符合以上才是免奢侈稅
: 兩戶的話
: A今年1月買的
: B今年3月買的
: 那戶籍要先在A,B需要在完成過戶的3個月內將戶籍遷入
: 這時候賣A是免奢侈稅,賣B要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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