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3-06-04 23:40:16※ 引述《ridodo (第一誡)》之銘言:
: 新手買屋 千萬要做好功課別踩到惡質仲介的雷
: 更要小心黑心投資客的屋 第一眼讓你很喜歡
: 買了你就當冤大頭當替死鬼 本人深受其害!
: 正文開始:
: 本人在今年二月時
: 在桃園地區與仲介買一間中古屋
: 三月初時言明先讓我交屋入住 但產權未過戶
: (仲介告知因賣方上有貸款問題)
賣方有貸款上問題???
是財務槓桿玩太大繳不起??
不是繳不起的話有貸款問題房子也不會過到他名下壓
不過看起來像是閃奢侈稅
把謄本傳給我看看吧
可以的話你明天去地政,調最新的傳給我看
: 然從我價金完全給付完(約四月初時)到四月底整個月都沒消沒息
還沒有過戶就把錢付清????
也寄售說你現金買???
有沒有做屢保??
: 我開始催促仲介及代書動作快點才知道
: 仲介告知我"屋主出國要多些時間"
人不再台灣是沒辦法過戶
如果事先申請好印鑑證明,有機會可以拚看看給不給過
: 代書則告知我"該屋已經過戶給我但貸款尚未清償"
: 我對代書此動作非常的不諒解
★★
這點沒錯壓
代書流程就是
現金買的話付清價金
貸款買的話確定的貸款金額外,現金補足
代書會先送過戶
名子確定轉到你名,抵押權設定給你貸款銀行,你的貸款銀行才會撥款
然後去做代償根於款撥到屢保或給賣方的動作
如果是現金買更應該要這樣
如果他先清償貸款
結果清償完當天就被民間或其他銀行查封
那很抱歉這間房子你就沒了,你的錢就變成債權
對方如果把房子過給別人
嘿嘿
你就兩頭空剩下債權慢慢要
主要是因為房子還沒過給你妳憑什麼幫她還貸款
房子過到你名下,債務人也不是你去對方
只是銀還對這間房子有擔保處分權
對方不還錢,沒做清償塗銷銀行一樣可以拍這間房子
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有做屢保的話這事情不會發生...
★★
: 因為這樣就等於把債務算在我頭上
: 然簽約上明訂
: "本房地最遲於102年5月10日可交"
: 然我已於102年5月26日存證信函過去給賣方及仲介
依據內政部版合約書
每日可收總價金萬分之2的違約金(我記得之前是萬分之5)
但不得超過總價金百分之15
房仲或工會版合約大多是萬分之5
可是沒有上限
: 並在5月底時遞送民事起訴狀於地方法院.
: 現在要請教問題:
: 1.代書在此產權貸款未完全塗銷時就過戶給我,
: 是否違法?我可告他什麼?
: 畢竟今天還好在我催促之下仲介去清償,否則這貸款難道我付嗎?
: 我非常不諒解這種讓我背負對方貸款行為,我不打算付代書費.
上面有解釋了
★★這段
代書並沒有錯
他先還貸款在過戶才有錯
: 2.仲介未未作協調延宕至今,已至賣方違約,買方提告之地步
: 我要求仲介返還服務費用,對方卻打拖延戰術,
: 請問有甚麼方法對付他們嗎?我只想到投訴消保官或投書媒體.
可以主張服務瑕疵要求減收服務費
: 3.有任何人有買賣解約成功的經驗可分享嗎?
: 賣方出國旅遊以致未依合約執行其義務,影響本人權力
: 民事上我主張解約並加倍奉還已付價金.
房仲版合約書超過15天可以解約,並要求加倍俸還以付價金
可是對方可以打違約金過高的官司
再怎樣都可以依據內政部版,要求總價金的15%
: 4.我買得是中古屋,然住進去未到兩個月時間就發現天花板多處發霉,
: 這可請賣方處理嗎?
發霉不行
滲漏水可以
: 多謝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