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不可能達到居住者正義
何謂正義????
很多問題無解
1.對住的標準
2.物質生活
3.賺錢能力
光這三大樣就無解了
有些人可以接受住已經倒塌的林肯大郡,921紅標危樓
有土石流的地方
可是有些人給他大安區面公園,24小時管理,實坪20坪,屋齡11年
還是嫌爛.....嫌太老 太小 沒裝潢 沒健身房
房子一定要多新要有裝潢
也有人100年屋齡沒裝潢,還會漏水一樣住
物質生活標準
有些人包包一定要LV 衣服一定要名牌 洗頭要上美容院 天天星巴克
IPHONE每出必換 車子要雙B 小孩要念貴族學校
恩.....
賺錢能力
有人是高階主管或是企業主、醫生,他月入可以30萬UP
可是也有人是爆肝22K,甚至打工族
你要一個爆肝22K可以買的起大安區公園小套房非常困難,連租可能都有難度
買林森北路3百多萬小套房可能都有他難度.....
我也承認我舉例有點誇張,但我要表達是
有多少能力做多少事
不是沒那能力又要好整天只會酸,跟喊不公不義
也是因為每個人標準不一樣
而且這世界上也沒規定房子一定要自有資產
我倒認為政府該做的是不要讓工作機會過度集中
尤其台北市甚至新北市,還有很多雙北以外都會區.....
把一些工作機會引開
引到目前相對低價的地方
這樣才不會導致精華地區不斷創新高,精華區旁也是創新高,連在更邊邊都在漲
不是讓所有人都住精華地區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