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386036:斡旋要約本來就是不平等條約 06/28 19:04
→ a386036:那是訂金 斡旋獲內政部版要約簡單說本來就是不平等條約 06/28 19:05
→ a386036:你開價要買超過開價要買屋主不賣你告拿他沒轍 06/28 19:06
→ a386036:即便是屋主自售 他只要不收你定金你都拿他沒轍 06/28 19:06
→ a386036:可是擬出到他要的價錢你捧現金給他,他跟你簽收了 06/28 19:07
→ a386036:你不買他可以沒收 06/28 19:07
>>感謝大家的回答 那賣方真的是一百分阿 占盡優勢
基本上,定金的部分必須說明幾點
定金在法律上分四種
一種是立約定金....謂為保證正式立約之定金。
授與人如拒絕立約,則喪失定金。
如受領人拒絕訂約,則授與人得基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返還
簡單來說,這定金只是保證:會和你立約,啥內容再說。
一種是成約定金....為契約成立要件之定金,因定金之交付,契約始成立,而發生
拘束力
預約亦可因授受定金而視為成立,如約定不履行契約義務時,
沒收定金,通常應解為對於受領定金之一方當事人所為保留契
約解除權之約定。
付定金當事人之一方,如確有違約情事,他方若表示沒收定金
時,即應認係已有約定保留契約解除權之行使,應使發生契約
解除之效力
就是一般人印象中的定金,保證會成立契約內容。
一種是解約定金....謂為保留解除權之代價所交付之定金。授與人得拋棄其定金,
而解除契約。收受者得加倍償還而解除契約。
這種東西,就是賴皮,老子有錢先丟一部分釘在這。
我不爽隨時解約,錢也不要了~ 但你就給我乖乖等...
一種是違約訂金....謂授與人如不履行其債務時,收受者得沒收其定金之定金。此
種定金,與違約金,同樣有間接的強制債務履行之效力。違約
定金通常兼有證約定金之目的。
這種就是一般比較惡性的房東搞得定金....
所以基本上來說
定金保障誰,定金是否一定不利於買方還很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