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買賣合約沒有談到的,有辦法爭取嗎?

作者: swsss (swsss)   2013-07-07 14:18:53
※ 引述《swsss (swsss)》之銘言:
: 我六月買了一間中古屋,房子尚有租人,屋主要求我給房客兩個月搬家時間,代書在買賣
: 合約上加註八月底租方得清空搬走後,才可交屋後撥款,我就答應了.
: 前幾天我完成銀行對保後,今天仲介打給我說,銀行通知她說銀行對保後要在一個月內撥
: 款,銀行要在七月底撥款,如果我堅持要八月底才撥款,在八月將重新審核我的房貸,但銀
: 行不保證會核貸,
: 現在變成我要提前一個月繳房貸利息@@,仲介說七月底撥款,必須要提前辦過戶,交屋撥款
: 後即給屋主尾款,租方如果七月底還沒搬走,我得跟租方打一份租賃契約.
: 現在仲介怪我太早對保@@,我說我要租方七月底搬走及不知道要提前繳房貸,仲介說沒辦
: 法你在合約上有加註(同意)租方租到八月底.
: 我該如何爭取我的權益?對買方很不公平.
: 我能否打電話給屋主,請房客七月底搬走嗎?
我要貸款金額較高,要找願意貸款銀行較少(找到的是民間銀行),於是決定七月讓銀行撥款,
這幾天在想,既然無法請房客七月底搬走,反正都要提早繳利息了,
能不能催代書趕快辦好過戶,提早至七月中交屋撥款?
把房子買賣先處理好,這樣只剩我跟房客的事了,應該比較不會變數太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