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版大標題詢問一下,
故事是這樣的,
我跟男朋友不久前一起買了房子,
一人出資一半,每個月貸款我也有從我薪轉戶轉總金額/2,
當初說好房屋權狀名字都是各半,
但是在開始跑流程的時候我那時並無薪轉證明約六個月,
代書說如果依照我們條件去跑貸款我也要有名字這件事情會拖累貸款成數,
也會兩個人都用掉首購資格,
(但最後給我們選擇的銀行也沒有政府配合的優利,嘖!)
建議我們先用一個人的額度,未來換屋還有首購額度可用,
總之當下我信了,因為他是專業的(?),我不懂的東西總要交給專業的來嘛!
時間再往前拉回一點點,在看上這間房子之前我有向長輩開口借一些錢,
好讓我們整理房子(沒裝潢)和添購家電的資金更能靈活運用,
談好的還款金額年利率比4%多一點分幾年還這樣,
長輩說可以借我,但是條件是房子有我名字,
當時都覺得沒問題的....
搞到後來房子只有男生名字這件事情只有我媽咪知道,
他一直罵我笨,一直說萬一,甚至要我跟男生談寫切結書,
我知道她是為我好讓她擔心我很抱歉,
但最近他有點急躁地說,如果讓長輩知道房子沒我名字她也是幫兇,
要我快點解決這問題,
然後再詢問代書若要過戶會有什麼樣的費用產生,
除了該有的規費以外,他一直用"夫妻贈與"有220萬扣打,
如果只贈與一半未超過就不用擔心有贈與稅產生,
問題是...我們還沒結婚啊!!! 也一再反應,
他的回應「所以你們可以等結婚後再過戶阿!」
但到明年底以前可能不會結,這問題近期內要解決,
代書這條線求助無望也不想再問了(唉!)
然後我有去一趟國稅局,想詢問房屋權狀過戶所產生的稅金大概有哪些,
服務台的阿姨說我跑錯地方了,
但問他我要去哪邊問這些問題他也說不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