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kuma (arkuma)》之銘言:
: ※ 引述《arkuma (arkuma)》之銘言:
: 我知道現在很多預售屋的屋主
: 會去跟建商凹用一招
: 就是找好買方之後 一起去建商那邊
: 原買方等於是跟建商銷毀契約 接手的買方等於是跟建商重新買
: 不過這個建商也要願意配合
: 另一種就是之前推文講的
: 差額用"現金"交易
: 但是這個根據了解 也沒啥作用
: 聽說也不少人照樣被查到
: 所以買賣預售屋的...還是要乖乖誠實納稅
: 不乖乖納稅 到時候補稅+罰款都幾乎把利差都給政府賺去了
: 國家會感激這些投資客幫忙炒房賺錢...科科
購買預售屋客戶,與建商合約應該都有轉讓的規定
手續費1/1000,除了轉直系血親外
轉讓流程:
原客戶與新客戶的私契公司不管,公司只管原合約轉讓
簽一式三份的轉讓協議書,合約重新製作或者原合約換名字
已開原客戶發票,開折讓單,重新以新客戶名字開發票
原客戶繳的錢視為新客戶繳的
我知道的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