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po在八卦版 但想想來這裡討論可能更專業一點。
大家覺得這樣修法的話 有沒有可能有助解決目前房價的問題呢~?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2O-eh0 ]
作者: rellik1979 (桂圓兔寶的拔~)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問卦] 房屋稅為什麼不能這樣修法?
時間: Tue Aug 13 09:45:09 2013
房價的問題大家詬病已久,政府目前又債台高築,到處尋找稅金來源。
那為什麼不修房屋稅?
1.根據交易實價登錄課稅。
2.稅率可能要修…按目前的稅率實價課稅有點高
目前 希望修改
自住 1.2% 1%
非自住住家用 1.2% 2間內1% (必須有租賃合約為證)
超過2間 2%
營業用 3% 2%
非住家非營業用 2% 2%
營業減半 1.5% 1%
3.住超過10年後出售時,追繳其10年份的售價與原登記售價之擁有稅價差稅額。
4.擁有未滿10年即出售時,追繳其所住年份的售價與原登記售價之擁有稅價差稅額。
5.擁有未滿半年時,以半年計。
6.擁有超過半年,未滿一年時,以一年計。
7.擁有土地凡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建地,稅率及收稅方式比照房屋稅辦理。
8.變更地目後為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建地比照房屋辦理,含十年追繳稅額。
這樣,房價跟空屋率應該會降很多才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