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老實說一般人有能力買多少房子
而且他說3戶也很有空間可以操作
以現在小家庭一家3~4口來說,一個家庭就可以持有9~12戶
我也遇過有客人太愛買房子,都買來收租
把親戚朋友的名子都快用光
不過會有影響的就是那些家族繼承持分的,一點點也算一戶
其實都可以透過產權移轉去閃
真正可怕的是地主
很多大地主手上至少持有50戶以上,都大坪數的
甚至破百戶的也一堆
跟建商合建分到的要怎麼算???
如果分到的也要課,那地主不可能跟你合建或都更
不課又有屯屋的問題
還有不少先建後售,的建商手上房子不願意便宜賣,好價錢才要賣
或是之前預售掉 交屋就可以把成本拿回來
剩下的他也不太想賣
這你也拿他沒皮條
老實說屯屋收租,總比短期一直買賣好
有本事....
持有太短要課奢侈稅
持有太久也要課重稅
有土地不合建也要課重稅
房子超過幾年不都更就課重稅
持有面積超過幾坪稅就10倍起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