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kr (tkr)
2013-08-22 17:11:16※ 引述《iammakiyo (我是makiyo)》之銘言:
: 名下有三間屋要買房要多課稅本來就是智障政策
錯
是非常好的政策
: 一樣打不死有一堆人頭的人
: 死的都是自住
: 比如說有個人
: 繼承了南部假設三間房子
: 但人在北部工作
: 想買一間房自住 這樣難道也叫炒房嗎
那你南部房子幹麻不賣掉?
如果這個政策出來可以逼你這種人賣掉
市場上就會有賣壓出現
就是個有效的非常好政策
: 真要這種制度 就要排除繼承
錯誤
繼承成本低就是世代剝削的促成原因之一
: 不然只會錯殺一堆人
如果是你這種狀況的話 殺的鋼剛好
: 像奢侈稅也是智障政策
: 早在好幾年前根本沒奢侈稅時
: 我名下在南部就有一間繼承的房子了
: 現在是爸媽在住
: 後來在台北買房自己住 前陣子未滿兩年想賣
: 仲介說不行 因為我名下有其他房
可以賣
只是要多付一點錢
: 會被課奢侈稅 我想說阿幹
: 幾百年前我繼承那間哪知道日後會在台北買房阿
: 結果因為這樣莫名其妙被奢侈稅綁
: 明明是自住卻因為名下在南部有其他房
: 所以不能用自住理由免奢侈稅
你漏講很多喔
: 只能說真的是一整個智障政策
: 都打到我們這些根本不是投資客的自住客
打到這種一個人有多間低度利用的房屋
正是剛剛好
這樣下去一堆人才會把手頭沒有必要用的房屋拿出來賣
市場才會有賣壓
另外這個政策真的下去的話
長輩就不會喜歡買房屋傳給子孫
子孫也不愛繼承房地產
更可以有效壓抑目前房地產低度利用的狀況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4:00你以為鄉下的房子賣得掉喔? 市區住太久用市區看天下嗎?人口只有外移的地方,賣房子談何容易? 賣兩三年都賣不掉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5:00本來就不值錢的房子再怎樣也不會值多少錢,公告不到十萬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6:00五萬,有人要搶我頭給你XD 30坪透天只住一個老人家
作者: m9315030 (海殤君) 2013-08-22 17:17:00
5萬沒人要.那就賣500吧...崩崩好~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7:00你說五萬誰要買? 乾脆說貸款把爛帳給銀行算了啦www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8:00哈哈哈哈,你要老人家搬你就去啊~低度利用喔? 你以為處處都是台北市嗎XDDDDD
作者:
LsBlue (shallow)
2013-08-22 17:19:00你的說法很像是在鬥地主 所以台灣改共產製要搞文革了嗎?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19:00捐政府? 政府哪要,政府窮得要死巴不得你來繳稅
作者: rogger 2013-08-22 17:24:00
不缺錢賣祖產在親戚間壓力大得很哩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25:00ㄎㄎ,你以為政府有這麼好心嗎? 那很多都是拿來再賣而且很多都是抵費地...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26:00無實質意義喔? 還要養親戚不然你來養啊XD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7:27:00祖產還要能賣願意分割咧,很多都是持分,沒有人會買
作者:
fytnship (<( ̄︶ ̄)>)
2013-08-22 17:32:00t大邏輯蠻清楚的 我猜政府也沒料到這稅可以順便解決屯房繼承的問題 一石二鳥
作者:
yrrh 2013-08-22 17:33:00如果不想繳稅就拋棄繼承,留給想要的不是更好
作者:
yrrh 2013-08-22 17:34:00土地就是一堆佔著茅坑不拉屎的人,才會沒辦法活化市場流動
作者:
yrrh 2013-08-22 17:35:00當初kmt提出的375減租跟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現在應該再做一次
作者:
fytnship (<( ̄︶ ̄)>)
2013-08-22 17:35:00附議不想繳稅就拋棄繼承 甚至可以便宜賣給共同持分的親戚
作者:
fytnship (<( ̄︶ ̄)>)
2013-08-22 17:36:00順便做個面子給親友打聽不是更好 有能力還可以去買其他房
作者:
LsBlue (shallow)
2013-08-22 17:40:00不是我想阿 這位先生 是你想吧 XDD 我是看戲的鄉民~
作者:
spihc (hmm...)
2013-08-22 18:18:00推 有邏輯不是無腦亂放炮就推
作者:
Shanye (Shanye)
2013-08-22 18:52:00對你這樣邏輯分析表支持 不想要就拋棄繼承 想要就乖乖繳稅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27:00你都市人齁XD 我在別篇說過鄉下很多都是共同持有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28:00共同持有很多都是在養親戚的... 傳統農業社會就是這樣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29:00而且放棄持分,除非你這輩子打定主意跑路不回去不然你這輩子大概也不用想回去了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30:00好啦,我知道都市人會覺得親戚就親戚,管她去死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31:00不過女生例外,女生的繼承權常常被惡意剝奪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32:00然後耕者有其田也是造成現今農業弱化的原因之一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34:00農村式微+土地越來越破碎,生產沒有效益,不如等徵收
作者:
het97306 (a i b t)
2013-08-22 19:37:00這樣不是才兩間,你在緊張啥推回來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8-22 19:38:00以華人祖產觀念 政府敢這樣修逼人出脫祖產也算有膽量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8-22 19:41:00一塊地被徵收都鬧成這樣 一大群祖產非自願出脫不曉得會出甚麼事 說要他們賣都很簡單 問題是人家根本沒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3-08-22 19:42:00意願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49:00祖產你說一棟產權完整的那還好說,問題是不完整的很多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19:50:00可能一片透天產權一兩百人持分,全部都是宗族持有= ="
作者: bbsfish (音樂之外的勇氣) 2013-08-22 20:22:00
推t大邏輯 減少屯地屯房 活絡土地應用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20:46:00你的處理方式根本不會實現好嗎XDDDDD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20:47:00要是掛他的名字沒問題的早掛了,你家的親戚一定都很成才
作者:
tkr (tkr)
2013-08-22 20:51:00規則調整後自然會有新玩法 不過你這種看人出身的言論我個人是覺得要不得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20:51:00而且持分怎麼掛名字?? 你真的懂鄉下持分的複雜度嘛?
作者:
tkr (tkr)
2013-08-22 20:52:00所以我不再回應這種針對私人與人身價值的
作者:
MATSUMIA (MATSUMIA)
2013-08-22 20:54:00你有真的接觸過鄉下的那種複雜度再說吧www
作者: guesttseug 2013-08-22 21:01:00
這樣看來,新遊戲規則會簡化持份的複雜度?
作者:
mecca (咩卡)
2013-08-22 21:08:00原PO戰哦~~我喜歡
作者:
aimlin ( )
2013-08-22 21:27:00邏輯很贊
你戳到多頭房仲的痛處 任何對房勢不利的討論他視為笀刺
作者:
hitsay (國小生)
2013-08-22 22:07:00要不是我書讀太少,我倒想說無知兩字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3-08-22 22:10:00講到讓持有多間、既得利者緊張很容易,要實現,可就不容易了
作者:
riya (東京日和)
2013-08-22 22:11:00覺得合理的話,組成一個聯盟,監督此政策順利實現吧!開放報名
作者:
anamateur (*Think it over*)
2013-08-22 23:14:00~腦筋很清楚的tkr~同是鄉下人推~
作者: highpili (巧克力兵) 2013-08-22 23:29:00
邏輯清楚~給推
作者:
erptt (煙)
2013-08-22 23:32:00推
作者:
meowgy (sky)
2013-08-22 23:44:00TKR有邏輯,這招就算像375減租,是個好招
作者:
nutrino (偽中子)
2013-08-22 23:57:00這個政策一實施 很多人會崩潰的 所以不可能實施 結案
可是我真的有聽過長輩不敢賣祖產耶 總覺得這有敗家子的汙名 所以除非山窮水盡 不然捏著LP也不敢賣
去繼承了幾百分之一的持份 吃不到用不到 還要因此影響自己實際需求的房產課稅 其實不太合理
如果所謂持有多間可以扣除幾分之幾那種繼承持份較合理
邏輯清楚,一堆人在一邊靠腰投資客,一邊自己要是有賺頭還不是一樣投資客的思維,別跟我說只有兩三間房不叫投資
推,如果繼承1/10被扣囤房稅,為什麼不送給其他持分人
既然會說持分不值錢,還捨不得什麼? 送給親戚哪有壓力會捨不得,其實就是期待未來價值,歸類為囤房不為過
其實說穿了,就是心理覺得我有一間價值很低的房產,這樣也要扣我其他價值高的房產的稅,很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