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堅持用自己的代書
我們沒想那麼多用了房仲的代書
事後屋子有暇疵
才發現契約上只對賣方有利
如果仲介刻意隱瞞屋況+配合他的代書
對買方超不利
※ 引述《pervini (紫色的泡泡)》之銘言:
: 下斡旋後,房仲約我們跟屋主見面談,
: 中古大樓開價498萬,我們下斡旋370萬,房仲收下斡旋。
: 過了三天,房仲打來告訴我們,屋主的底價是465萬,
: 問我們能不能跟屋主見面談。
: 我詢問若當天談妥,是否可以自己找代書?
: 被房仲拒絕,稱他們公司規定一定只能用他們的代書...
: 想請問,是否21世紀房屋是這樣?
: 另見面談,要怎樣談...自認不會殺價,只會打嘴砲><
: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