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小的也是投資一間房屋
結果跟你一模一樣的情況
但是 跟 國稅局確認過後
只要能證明那個不是你的營業登記
並且不知道 且請前屋主甲出面證明的話
是不會有這問題發生的
但是 我也沒發文確認 希望不會被表一道
※ 引述《abcd1982 (艾奧里亞)》之銘言:
: 小弟買了一間房子,跟甲君買的,三個月之後賣掉
: 後來我查到,甲之前有去做營業登記
: 賣時候甲也沒告知此屋有做營業登記,所以房仲也不知情
: 房子過戶給我之後,營業登記還是存在
: 變成我從持有到售出,有營業的情況
: 我連絡甲君,甲說他忘記了,目前正在辦理取消登記中
: 備註一:我名下只有一間,無其他任何不動產
: 二:我有辦理入戶籍
: 請問一下:
: 1.我這樣會被課到奢侈稅嗎?
: 2.我要先申報還是等國稅局寄通知單過來? 我怕日後連罰金一起寄到
: 3.賣方和公司登記負責人都是甲君,有沒有陳情或訴願的管道,
: 甲也願意配合赴國稅局說明,證明我沒有營業的事實。
: 4.如果要繳奢侈稅的話,要跟甲君、仲介打訴訟官司,我勝訴的機會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