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答應在你,請你一定要在104年七月一日前申請建照,上週內政部通過國土
規劃,都更從200%降到150%,海沙幅射最高獎勵是130%,一般合建案是120%。
各項約減少了50%。
建商算了177%是合理的,算到極限了。若你日後申請,日期在104年七月一日之後
申請,只能120%。
建商分到31%,也算賺,重點是連你們進來基地才大一點,才好賣,戶數多才有管
理室,才多賣10%,若無管理員日後賣屋減少10%。
建商是真的給底牌。若是我會答應。
當然,容積率移轉是建商賺到的。
另,你家面對的巷道寬是決定了建築基準線,也就是樓層高度。
反正基地大就是漂亮好賣賣的價錢高。
郝龍斌為求都更推動,台北市單獨推動~一坪換一坪外加停車位,不是絕對辦的到
但是,郝龍斌約多了50%的空間給大家,這個優惠在104年七月一日沒有了。
這是都更才可能一坪算一坪,你們不是都更,因為,坪數不夠,
你們是合建,合建能夠25.6得到25坪含公設,也算超多了。
你們不合建,建商有損失,但是,你們損失極重大,你們自已無法蓋,就算蓋了
基地太小也難賣,日後請照的面績少太多了。會比今天的少很多.
若是我無法他想,只有答應,無招了,
帥過頭
※ 引述《paraparapa (可憐的哈士奇)》之銘言:
: 各位好 家裡的房子在大安區, 捷運站附近, 也因此有建商找上來談合建
: 土地面積總共有4個地號共517平方公尺(156.39坪), 目前共住了16戶
: 建商擁有其中1個地號306平方公尺
: 我們家是4樓公寓, 土地持份是30平方公尺(9.08坪)
: 建商說我們的建物權狀面積是25.64坪, 然後合建後可以分到的建物面積是25.06坪
: 他們說他們算給我們的容積約有69%, 說對我們非常優惠, 他是這樣算的:
: 9.08 * 2.25 * 1.778 * 69% = 25.06(坪)
: 2.25是住三的容積率225%, 1.778是他們蓋房子的經驗公式?(完全不懂是否合理)
: 他們說這25.06坪是包含公設的, 然後車位會另外算?(這部分完全搞不懂)
: 可是車位依照土地持分來分, 我們只能分到0.9個車位, 如果要完整的車位要找補
: 另外有租屋補助每個月 25.64 * 800 = 約2萬元
: 然後希望我們一個月內決定, 不然他們打算不管我們就自己建了
: 想請教各位建商開的條件合理嗎?
: 我明瞭建商一定是要有賺才肯建, 只希望不要不合理
: 另外我感覺資訊不透明不對等的狀況很嚴重, 還有哪些資訊是我必須要問的?
: 以及是否有甚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在此先謝過各位了,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