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流傳的最新型態房屋詐騙是真的嗎?

作者: coolper (維欣)   2013-11-06 16:09:38
如果說你的房產權狀、身分證件、甚至印鑑證明都好端端的鎖在銀行保險箱,既沒被偷走
甚至從來都沒見過光,房子有一天卻被騙走過戶到別人名下,你相信嗎?最近我聽聞一種
新的詐騙手法,甚至有朋友差點被以此模式詐騙,不由得讓人感到發毛。
詐騙化身房客 小心多年新血付之一炬
台灣的房產登記制度是世界有名的,不僅官方設立地政事務所處理房產移轉登記事務,土
地法也規定「登記有絕對效力」,代書業甚至就是為房產移轉登記的繁瑣與嚴謹而生的行
業,地政機關甚至有「地政基金」救濟可歸責於公部門的登記錯誤,那詐騙集團要如何將
房產硬生生的騙走?
我來講一個故事,你有一間在精華地段價值3000萬元的房屋,經過多年努力,房貸也清償
完畢,正在出租中,為了節稅,你將戶籍設在該房屋,有天來了一個人,毫不殺價又付現
的租了你的房子,你還開心的去吃大餐慶祝,結果這個房客前二三個月還正常付房租,之
後就開始沒付房租,打電話也找不到人,你感覺有異前往查看時,發現房子已經是別人在
住,對方說這房子是他剛跟仲 介買的,還拿出有對方名字的所有權狀,你去查證,發現
房子真的過去到別人名下,原來的房客卻人間蒸發,這是怎麼回事?
原來這個 房客甲 君住進去的那一剎那就開始詐騙的程序,他先偽造一張有你簽名面額
5000萬元的本票,然後向地方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此時,地院會發一個雙掛號到你戶
籍地址,問你有沒有欠甲君5000萬元,不過雙掛號來時,當然你收不到,代你收信的 卻
是甲 君,10~14天後,法院得不到你的回答,便認為你「默認」有欠甲君5000萬元,於是
發給甲君「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甲君拿著這個證明書,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拍賣你這間
不動產,這時法院又會發雙掛號到你戶籍地址,告知你的房子將被拍賣,同樣的,信又被
甲君收走,你還是不知道。
正式法拍時,第一拍通常都會流標,此時,甲君就趁流標時,向法官表示願意「以債權人
身分承受」,用你欠甲君的5000萬元債務「抵繳」價值3000萬元的房產,甲君不花一毛錢
取得了法院發的「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並依現行規定,單獨到地政事務所過戶給自己
;之後,甲君再速速的委託不知情的仲 介賣出,得款後遠走高飛。這時或許你仍不知房
子已經被騙走,各式證件也都好端端的沒被動過。
該如何預防?這個詐騙伎倆的最重要環節,就是你的戶籍要設在出租的房屋,而歹徒得攔
截到法院寄給你的掛號信;因此,當你非得因為節稅或其他原因而要將戶籍設在出租房屋
中時,切記一定要有信得過的人替你收信;否則等歹徒取得本票裁定後,不知情的你又拖
過了法律給的抗告或確認之訴時限,就很難阻止後續的程序了。
這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也太容易了,房東人人自危...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2-01-06 16:10:00
實際上是沒聽過 但是他的方法是可能的 很多重大通知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2-01-06 16:11:00
沒有收到 導致罰款 之前有個遺產稅罰金 就是這樣
作者: Ashfield (Ashley)   2012-01-06 16:18:00
好像恐怖故事= = 房仲跟買家也都是善意的第三人 那...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2-01-06 16:24:00
是真的~討債集團的手法之一,沒想到被拿來詐騙
作者: annaya (hanhan)   2012-01-06 16:26:00
這文章的出處?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2-01-06 16:39:00
沒這麼簡單巴 不過這是創新商業模式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2-01-06 16:40:00
這問題恐怕要CALL一下骷髏怪和帥過頭來評評看
作者: Narusawayui (鳴澤唯)   2012-01-06 16:41:00
法院都不用找到當事人就能發移轉證書給甲君喔..恐怖
作者: veru (ccc)   2012-01-06 16:42:00
去過戶給自己的時候,就必須秀出自己的身分,這個人一定追得到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2-01-06 16:45:00
一間房子耶 還有土地 怎可能這麼簡單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2-01-06 16:48:00
不簡單喔 這整個時間要花上大半年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2-01-06 16:49:00
住大樓的法院來查封的時候應該就知道了 除非你和總幹事有過節。官司看起來是會贏 只是房子只能打贏才能要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2-01-06 16:50:00
回來。一般討債用這招 是要防脫產而已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2-01-06 16:54:00
你的鄰居不會告訴你?可想而知......
作者: tsaicy (網中人)   2012-01-06 17:23:00
法院如果戶籍與通訊地址不一樣,兩邊都會發阿
作者: landagent (帥過頭)   2012-01-06 17:27:00
可以估哥一下,這是真的發生過的事情,房子沒借錢要設定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0:00
在學校旁聽民法課的時候 老師有說過這個例子 真實存在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1:00
老師給的建議是 假設夫有A房出租 妻有B房自助 那夫就設籍在B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2:00
妻設籍在A 這樣可以省A的房屋稅 也可以收到丈夫的信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2-01-06 17:46:00
防弊方法 不要繳完貸款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2-01-06 19:26:00
如果有貸款怎麼辦~銀行那邊會通知我吧??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2-01-06 19:58:00
我所知道的是這樣,你可以去LAW
作者: k945 (半殘阿宅 in 竹科)   2012-01-06 20:46:00
沒收到就默許你覺得有可能嗎?
作者: k945 (半殘阿宅 in 竹科)   2012-01-06 20:47:00
雙卦號沒簽名能收嗎?簽別人名字或是簽你名字就先偽造文書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2-01-06 20:52:00
人家都要騙你的房子 偽造個文書又有何妨?
作者: thirteenflor (13樓)   2012-01-06 21:20:00
法律可以去查 送達 他不管你本人有沒有拿到
作者: aaagang (我...)   2012-01-06 21:26:00
本票那段我不太信,他大可也不用複製你的簽名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2-01-06 21:48:00
沒錯,所以沒貸款也要設定,之前信義區土地也差點被騙走,是另一種方法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2-01-06 21:50:00
身份證還沒換新的時候,先詐出身份證,再詐出權狀,再詐買家,沒設定很危險。
作者: dekiny325 (小平頭)   2012-01-06 22:08:00
以前電視新聞有報導過 發生在北市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2-01-07 09:18:00
基本上有貸款銀行有設抵押的就不用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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