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innoc ([Q])
2013-11-21 00:23:101.來源連結: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731391
2.內容
2013-11-18登廣告 誘房仲找買主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詐騙新手法!歹徒偽造土地所有權狀,假冒屋主騙過房屋仲介
,委託賣千萬元透天厝,買家付款200多萬元,透過代書辦理過戶,才驚覺一切都是假的
。
高市近來有歹徒假冒王姓屋主,利用出租5樓透天厝,在報紙刊登售屋廣告,誆騙自售透
天厝,開價1300萬元,蘇姓女房仲看到廣告後尋求合作。
歹徒電話中答應委託蘇女代售,看屋全交由蘇女處理,期間聲稱積欠地下錢莊錢,透天厝
急售800萬元,訂金要求現金處理。
蘇女不疑有他,找到孫姓買家,三方第一次見面,在蘇女等2名房仲見證下簽約,由孫男
交付200多萬元當作訂金。
歹徒則交付土地所有權狀、戶籍謄本、身分證影本、個人印鑑章等,交由房仲委託代書過
戶,還說很信任,隨即拿錢後離去。
代書辦過戶 才知上當
直到代書日前辦理過戶,才發現屋主確是王某,但土地所有權狀等資料,全是偽造的,驚
覺受騙上當。
孫男大呼倒楣,投資房地產,房子未到手,先被騙走大筆現金;房仲則與買家協調,認賠
100多萬元。
高市地政局表示,過去曾發生歹徒假租屋、騙權狀過戶盜賣或冒貸案件,各地政事務所核
發塑膠權利書狀,均委託中央印製廠印製,歷年權狀格式不同,且附有暗記造假困難,民
眾可透過地政事務所辨別。
3.心得或感想:
屢保很重要,在這個資很容易洩漏的年代,沒事不要在過戶前讓賣方動撥到任何一筆款項
這種詐騙例子最近很多,要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