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
小弟的父親在小弟小時候,
跟隔壁鄰居買了一塊擁有權1/4的建地,
因事隔多年,也忘了當時為何要去買這這塊共同持有的建地了,
目前所有權人好像有10幾個吧,我佔1/4算是最大的,
但我跟父親說,這塊地(地也不大,總共幾十坪而已),我們目前也用不到,
又是跟人家共有的,倒不如看有沒有人有興趣的,把他賣一賣,
但我爸說,目前其他的所有權人,也都沒有興趣買。
我的想法是說,這塊地,每年還是要繳土地稅,而且又難處理,我們也用不到。
想要拋棄(???可以拋棄嗎?)又覺得有點可惜,畢竟當初也是用錢買的,
現在卡在那邊,也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所以想上來問問各位神通廣大的鄉民朋友,
如果有這樣的情形,該如何處理比較好呢?
ps.土地是在台南的鄉下,所以也沒什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