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因同情A先生房屋及經被拍賣~以市價行情並貸款買下後回租給A先生.
後來A先生拒付房租,反告我們詐騙得手他房子
(距今逾兩年)
終於打完官司勝訴後
目前是強制執行階段
A先生依然多次拒搬,但法院執行人員皆要求我們簽下同意延期。
上次法院執行人員以僅兩名警力不足,要求延後
今天這次是第五?第六次了?
動用了警力24名,法院執行人員依然要求我們簽下同意延期。
動用了警力24名,每人五百元出勤費,加上搬家公司,鎖匠,
每次執行都花一堆錢,卻無結果。
請問法院執行人員皆要求我們簽下同意延期,我們能否堅持拒絕?
否則永遠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