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源連結:
蘋果
http://ppt.cc/tRhE
2.內容:
【陳亮諭/綜合報導】1名徐姓男子購買1間1200多萬元的中古屋,支付定金200萬元,2天
後反悔,定金卻一毛討不回,因法官認定契約載明「沒收簽約金」。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桃園地院調查,徐姓男子去年5月透過仲介以1200多萬元購
買中古屋,簽約款付了200萬元,2天後覺得買貴毀約,200萬元被沒收;仲介公司表示,
當時清楚說明房屋狀況和如何簽約、註明毀約即沒收簽約金。桃園地院1名前法官提醒,
買中古屋前,一定要看清合約中有無「沒收簽約金」字樣,否則權益不保。
掌握最新最快訊息 請上《蘋果日報即時新聞》粉絲團
3.心得或感想:
兩百萬瞬間蒸發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