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因為家人在看三峽的小套房
問了蠻多間的
9坪~10坪開價幾乎都250萬左右
房仲也都表示很難殺 最多不超過10萬
甚至也有遇過開價近300的物件
總算遇到有一間11坪的屋主開價25X萬
但房仲表示228萬可以成交
家人對屋況也很滿意於是就直接付6000下斡旋了
因為我們都是新手沒買過房子
所以當房仲表示將收取買家2%賣家4%我們也同意
林林總總的包含代書費等等大概要七萬左右
過一天後房仲打來問能否將1%上繳給公司
另外1%私底下給他的時候
母親因為對物件很滿意也同意了
所以我們的合約上寫的應該是只需要給他1%
之後我上網做點功課了解到一般買家都是付1%
想請問我們如果臨時反悔想請他將2%全交給公司或是一樣給公司1%
剩下在談會很沒品嗎?
因為母親覺得被騙被坑了
但父親覺得跟別人講好不要再反悔
在家裡即使要付2%仲介費也要買到那間房子大前提之下
各位有什麼辦法能幫我們家節省開支呢?
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