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房仲業者 一直無法建立良好的名聲
過去10幾年前法律規範跟證照 還沒那麼完備
以前仲介給老百姓的觀感 10個中大概有9個開口就是罵仲介或嫌仲介
而這幾年來雖然整體素質跟幾家良好的品牌
有讓人感覺有比較專業跟信賴
但仍有不少一直出現負面新聞或消息
舉例來說 像是前幾天 某位鄉民在八卦板爆卦出示判決書跟起訴書
內容是台中市某仲介業的店長連和仲介業務員與該業務員的女友
先是利用訴訟做偽證獲得屋主要給仲介費的判決
然後第二審翻盤 並且交給地檢署偵辦
之後屋主把相關法院的審判消息po上網
屋主被這間店長跟業務員告誹謗
後來檢察官偵辦後
屋主的誹謗罪不成立 不起訴
而店長 業務員等人被起訴背信罪(因為仲介未盡誠實信用告知義務違約)跟偽證罪
因此 難怪很多人對仲介印像都不是很好
仲介講話都要打折
所以像我看房子 我希望的仲介是 忠厚 誠實
至於長的怎樣 有沒有相關科系畢業或證照專業 通通不重要
只要對於房子 懂多少 講多少 這樣就好了
以前我很討厭一本書
在書局看過的 聽說是仲介業的聖經"兒子兵法"
那本書就是教導仲介員對於買賣雙方要如何爾虞我詐獲取成交利潤
其實也算是一種偽科學的書
就是把"孫子兵法36計的計謀"然後硬塞在平常對於買賣雙方實務經驗
把雙方買賣的人當作是敵軍 我方要如何用機關算盡來應對 並且達到勝利
而似乎完全背離民法"居間"所應負的誠實信用跟善良管理人義務的精神
如果照民法來走的話 用什麼孫子兵法的爾虞我詐玩法
是不能請求仲介費的 還有違背信用的刑責 成立背信罪
理由就像是那位在八卦版po文賣方苦主所揭示的判決書起訴書講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