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來源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news.asp?id={32035561-B345-44B7-8FDE-E8C058850EEF}
「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永康創意設計園區計畫開發)」
自103年2月10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內政部103年1月17日台內營字第1030800652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03年2月10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
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臺南市永康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三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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