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發一篇 大略說明狀況
簡單來說 就是本來下斡650 也只打算以650買 完全不打算加價
因為這個價錢以實價登錄來查詢已經是成交行情
但屋主強調要我們加價 說若價錢不滿意
就要讓房子內原有的房客再續租 就不賣了
而因為我八月才會用到房子
仲介就跟我們強調我們買了可以收這現成的四個月房租(4.5.6.7) 收八萬回來補
屋主也說啥若沒談到好價 他就要再跟這房客簽下一年的約了
甚至跟我們說覺得我們很剛好
因為我們買了剛好能給房客彈性 讓他們再住到我們用到房子之前
所以最後我們就加價到658成交
結果成交後簽約日 房東改口說房客只會住到6月 已經覺得無法接受
但這幾日我們跟房客再確認 房客說根本就沒說過要續租 租期只有到4月15日
我們覺得有受騙的感覺 顯然他們拿不存在的八萬當籌碼
我們也不可能只因為這四個月再去找一組房客來
但現在反映給仲介 他們都是說"租客要不要租 又不能勉強"
明明當時斡旋時就一直以這理由叫我們加價啊
第一次買房子很不懂 但覺得實在有受騙的感覺
請問我們現在可以故意拖延貸款時間 拖到七月底嗎
因為我根本就沒有急需用房子 是聽信他們的說法才會提早買
原來也不打算加價的 因為我也還有時間可以慢慢挑
但相信的結果是這樣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回這八萬嗎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