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價查稅 一般住宅也難逃

作者: celhw (貪玩的小孩)   2014-03-11 19:05:27
※ 引述《SDboxer (生人勿近~ 漂流者Andy)》之銘言:
: ※ 引述《IkiHayashi (壹崎)》之銘言:
: : 我會認為這樣不公平的原因
: : 是因為房屋對於大部分人來說
: : 大概10幾年才會出脫一次
: : 除了少數天天出脫外
: : 但是工作收益 你不會10年才領一次薪水
: : 所以當然不應該是用累進制度
: : 因為10年賣一次賺1000萬
: : 跟每年都賺100萬的人
: : 一個是要繳40%的稅
: : 一個卻只要繳13%的稅
: : 這合理嗎?
: : 如果是這樣搞下去 大概有一狗票一輩子可能只買賣房屋一兩次的人
: : 一次繳就是40% 根本就是變相懲罰長期持有人吧
: : 推 fytnship:這稅的原意不就是這樣 它希望你別在上面賺錢甚至頻繁買賣 03/09 21:08
: : 實際上這樣鼓勵大家小賺就趕快出脫
: : 不然萬一放久了,金額一定很可觀,而且還要適用累進制度
: 真的很討厭台灣人這種習性 雖然我也是台灣人~
: 所以現在得被迫離開台灣土地(我喜歡那塊土地但不喜歡上面的人)
: 想盡各種辦法管道要移民
: 明明是既得利益者硬說成是受害者 還類比成納粹受害者
: 在台灣真的都沒有是非黑白 到處謠言滿天飛 亂說話都不用負責
: 不專業不負責的房仲亂說話你信了自己不翻書不上網查 不問國稅局或專業人事怪誰
: 首先我也是既得利益者
: 但我家個性是大是大非型的
: 本來有賺錢就要繳稅~ 相對的你賠錢賣一毛都不用繳
: 之前是因為資訊取得不方便 不誠實申報那是逃漏稅 是犯法的
: 如何合法的節稅 搜尋我的ID找"有錢人節稅"
: 我想基本的我想已經夠了 在更深入得要請教會計師了
: 這邊我想討論的是稅制
: 這個稅制是"非常公平且符合稅負精神"
: 那我想請問你股票 期貨 黃金是不是也要分好幾年稅率
: 符合公平原則是不論何時買貨物的價值應該要相同
: 但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符合稅負精神漲價歸公扣稅是很合理的
: 另外也不是全部利益都政府拿走 你至少還保有60%以上
: 今天你家附近捷運通過導致房價上漲 請問捷運是你興建的嗎?
: 得了便宜還賣乖 且政府也認同是你裝潢導致房價上漲的部分
: 可以扣除裝潢費用及相關整修興建費用
: 本來以公眾利益的角度~
: 透過買賣的資本利得是沒有對整體社會提供新的幫助
: 如果你想分年的利率很簡單 那就是透過租賃或股利的方式獲利
: 也同樣也是政府所希望的 有穩定的房市 股市 匯市
: 不過真的要說不合理的地方
: 就是這個稅制應該要加入物價機制
: 因為並不是我炒房上漲 而是通貨的價值降低導致房子的價格提高
: 舉例來說假設十年前房價是五百萬 一顆茶葉蛋是五塊錢
: 十年後房價是七百萬 但一顆茶葉蛋也變成七塊錢
: 那多出來的兩百萬就不應該課稅
: 因為那是通貨膨脹造成的
奇怪,怎沒人提到重購自用住宅退稅?
只要賣屋前後兩年內有買一間更貴的房子,
就沒有財產交易所得稅的問題。
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08/8370544112807574573?tagCode=
綜合所得稅也可以節省
綜合所得稅也有規定,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之房屋所繳納的財產交易所得部分的綜合所得稅額,在完成產權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如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價額超過原出售價額,可以在重購自用住宅房屋完成產權移轉登記年度,從應納綜合所得稅額中扣抵或退還;先買後賣也適用本規定。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11 19:56:00
買更貴的就等於沒賺錢 還要花費更多
作者: SDboxer (慵懶大喵~)   2014-03-11 20:08:00
因為這個稅只適合用在自住客 投資客沒搞頭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4-03-11 21:16:00
允許用炒房的方式從郊區搬到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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