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靠設籍炒房避奢侈稅 小心查稅更細膩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3-15 11:30:58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59371558667.html
想靠設籍炒房避奢侈稅 小心查稅更細膩
好房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奢侈稅修法除了納入核發建照的非都市工業土地,抑制資金流竄炒作之外,為了防止投資
客利用「自用住宅設籍」漏洞,短期進出房市炒作,財政部指出,除了得符合辦竣戶籍登
記條件之外,還必須要有「自住事實」,未來國稅局一旦更細緻查稅,不排除要求售屋者
出示搬家、裝潢單據甚至水電費帳單等。
http://p1-news.hfcdn.com/p1-news/NDYyNDk3bmV3cw,,/5af52ca634d43c16.jpg/qs/w=600&h=600&r=16888
http://0rz.tw/st2e8
自用住宅設籍短炒投機,恐怕也將被國稅局鎖定。(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隨著政府查稅嚴格,許多投資客也不敢利用會有資金流向「痕跡」的人頭炒作,因此「自
用住宅設籍」就成了避開奢侈稅的相對安全方式。不過,新修法的奢侈稅內容明示需符合
「居住事實」,財政部賦稅署科長賴基福解釋,一般申報時仍會依照是否「設籍」為標準
,而未來所謂「自住事實」證明,則屬於國稅局查稅範疇。
換句話說,國稅局查稅時假若發現1年內超過2次換屋設籍,可能會要求售屋者出示相關證
明,諸如水電費帳單、搬遷單據、是否有進行裝潢及購置家具設備等。賴基福指出,有些
民眾購買房產後雖完成設籍,但期間假若有營業使用或出租,也將被補徵奢侈稅。
未來國稅局若真對「異常設籍戶」進行細膩查稅,甚至要求出示自住事實證明,恐怕利用
自用住宅逃漏奢侈稅的投資客,也將被一網打盡。但賴基福說,民眾若據實申報,或因工
作因素搬遷換屋等正當理由,也多不會被補稅。
作者: a125064912 (阿澤)   2014-03-15 11:49:00
真的要瘋狂浪費電跟水了,還居住事實勒,機車
作者: danny1031 (天天天天)   2014-03-15 11:50:00
政府真的缺錢
作者: a125064912 (阿澤)   2014-03-15 11:52:00
搬家我請朋友搬不行嗎?還搬家事實勒,裝潢?買了就一定要裝潢嗎?沒大腦的政府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4-03-15 12:05:00
真的是養肥要殺了
作者: relativism (奈米1號)   2014-03-15 12:24:00
什麼鬼 被說沒居住事實 是政府要自己找證據說我沒住吧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14-03-15 12:33:00
很難查啦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15 12:48:00
2次才查 那用1次就好了 只是人頭麻煩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3-15 13:09:00
裝潢搬家水電應該不是全部要有,能證明水電就好。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3-15 13:10:00
這影響最大是外圍。投資屋比例高的地方。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3-15 13:11:00
打投機不打自住。
作者: hermanwing (她的男人愛飛翔)   2014-03-15 13:18:00
噗嗤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15 13:46:00
台北市重點對象1500萬以上 半年內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4-03-15 16:20:00
一年內兩次才要被查,我們這種放兩三年的無視...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4-03-15 16:21:00
不過一年內買賣,就兩次拉.你買來掛戶集一次,賣掉遷出再一次,就兩次..所以不是一年內買賣兩棟,而是一棟就會被查.
作者: shhsu (shhsu)   2014-03-15 17:01:00
查假自住真炒房..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4-03-15 19:37:00
別怕 查不到的 政府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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