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rdi (迪泡)
2014-03-17 04:12:01以前同事帶的專員說開發到第一手口袋案件,因為他的錢都投資在另外兩棟房子了,沒錢了
說要介紹我投資.要我當人頭費用5萬(靠``這麼廉價)
開發專員出一半現金要佔50%
其他一半現金我出利潤佔30%
其他20%他要,說他要操盤很辛苦
我越想越不對,我當人頭要背2百多萬貸款,還要出一半現金我才30%+5萬的利潤
你他媽的他一張嘴就有20%...專員行銷他也可以賺
太好賺了吧
我以前作仲介就是沒這麼狠,這麼不要臉業績才不好
我都不好意思酸他,畢竟是前主管
但是還是覺得太不要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