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士林王家

作者: 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2014-03-18 12:17:27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本來就有通行的道路
: : 當初他們要蓋房子時,沒有臨公共道路 經過私有地就是必須地主蓋章
: :    才能合法蓋房子
: :    不管地主當初有沒有收錢,基於甚麼原因蓋章。
: :    今天可以反悔嗎?
: :    可以把路封起來,然後說我另外開一條路,
: :    給你過,然後請你支付償金,可以這樣嗎?
: 人家為袋地留出路, 合理來講當然是袋地住戶要付錢, 不然人家幹嘛白留塊地給你走?
: 有關袋地通行權, 其實民法裡面已經有相關規定
: 民法787條
: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
: 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
: 前項情形,有通行權人,應於通行必要之範圍內,擇其周圍地損害最少之處所
: 及方法為之。
: 你說的東西根本早就已經寫在民法裡頭了, 只能說你完全狀況外
: 事實上王家也老早在別人的地上通行幾十年了
那你要不要回答一下
既成道路的私有地,地主怎樣要求通行者付出通行權?
要不要解釋一下,如果過去的建物能夠合法,
需不需要通過的私有地主蓋章?
而這個章是否有期限? 可以隨地主意願撤銷?
: :    一堆既成道路地主真的很怨歎
: :    以前地便宜,給人方便讓人過,現在收不回來了
: :    到底保障地主權益他收回來是正義,
: :    還是繼續維持通路現狀是正義?
: 王家的問題是袋地通行權嗎?
: 錯, 是建築線, 王家土地沒有建築線, 所以無法改建
: 麻煩你把建築技術規則的第二章一般通則稍微念過, 再來跟大家討論
: 不然你根本搞不清楚狀況是要討論甚麼?
: 等你看完一般通則, 有興趣可以去poltics板看我的舊文#1FUOcLAq
: 王家的情況要弄出建築線, 起碼要犧牲掉四五十坪的土地
: 誰要買單?
沒有人否定這點
他無法改建,但是整建修繕,不改變合法的部份
是可以的,不是嗎?
正義是什麼?
自以為保障某人權益幫他規劃就是正義嗎?
個人以為
王家只是選擇了賭大的,因為建商太急把建築圖畫好開賣了
讓王家以為建商非買不可
如果建商放棄王家那塊地,那王家就囧了
這種釘子戶,隨處可見
當初建商要合建,獅子大開口,建商一旦放棄,那塊地就被夾大樓之間
沒有什麼價值了。
  想想看,什麼樣的結果比較好吧
  讓地主自己去賭比較好,還是強迫地主作決定好?
  而一旦地主沒有選擇權,他的地價還能有談得空間嗎?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3-18 12:23:00
我不知道你的正義是什麼,我只知道占用別人的地就是不對
作者: Asasin (Assassin)   2014-03-18 12:24:00
他們原始建物就已經占用鄰地,占了就他們的了?更不用說走其他人的地出入,只是老鄰居鄉愿不跟他們計較而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4-03-18 14:04:00
不懂你的問題,以前沒人管不代表合法,不代表就是對的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3-18 14:59:00
先講清楚要討論通案還是王家 王家的話第一段根本不用看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3-18 15:01:00
後面還是一樣的答案...都更和一般人認知的合建不一樣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3-18 15:02:00
人家既然不是像你前面提的硬吃裏地 有獅子大開口的空間?
作者: CKHzz   2014-03-18 16:32:00
幫王家在那抗爭的人,水準大概就像這篇作者ㄧ樣,什麼都不懂還假專業,這就讓我想到,當初還有個講話特別大聲的,說王家不參加都更,自己蓋旅館可以賺更多,看到就噴飯了,很多還沒出社會,自以為熱血的學生,就是會無知成這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