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買屋] 房仲自己的房出自己賣,好嗎?

作者: jamo (hi)   2014-04-03 10:19:14
※ 引述《Claire29 ()》之銘言:
: ※ 引述《Claire29 ()》之銘言:
: : 1、 房屋地點:台南永康
: : 2、 房屋屋齡:21年
: : 3、 房屋類型:透天
: : 4、 所在樓層:4樓(沒加蓋)
: : 5、 房屋坪數:地28坪 建約78坪(有點忘了)
: : 6、 房屋格局:4套房 2廳
: : 7、 房屋座向: 向南
: : 8、 屋前巷(路)寬:8米
: : 9、 購屋預算 :800W
: : 10、 有無陽台:有陽台
: : 11、 有無停車位:有車庫
: : 12 面寬4.75米
: : 以上為最近幾乎已經談定的房屋屋況,區域我是覺得還可以....
: : 其實幾乎是要買了 只是我們要付訂金前卻發現這房子根本就登記在房仲配偶名下
: : 也就是說 根本就是房仲自己賣自己的房子 所以長輩其實就有點不開心了@@~
: : 不曉得大家有何看法或建議
買房子最重要
1:房子喜歡
2:房子沒問題(軟體都沒問題)
3:價格能接受
其他的都不是重點
所以說買方很多思維模式都很有趣
屋主是誰重要嗎?一點都不重要!
: 付訂金前會發現屋主是房仲配偶的原因是 付訂金要求屋主出來談細節卻被房仲拒絕
: 才引起我們的疑心的~後來房仲配偶也不是很開心就說不賣了~其實根本就想釣胃口
其實直接明講是價錢問題就好了
七彎八拐的講一堆,兩個半斤八兩
前面說不是錢的問題是奇摩子的問題,後面說發現了想回頭再議價 30 萬
前面說怕人家答應了,但配偶反悔,後面又說配偶說不賣,變成想釣胃口
哪來這麼多複雜的問題
斡旋下一下,斡旋書上有人簽字了就是會賣
不賣就賠錢,簡單明瞭
要是所有權人說是別人代簽不認帳,那更好叫偽造文書告下去
演一堆小劇場是哪招?
: 只可惜我爸媽也是生意人 不是笨蛋 經過討論後 覺得房仲一定非常了解當地房價
: 就算賣得價格合理 也表示房子或許有問題或有其他問題 太多可能了
: 房價加上仲介費 再加上後續修繕的費用 一定超過九百了 那這樣我爸媽說乾脆買新成屋
: 只是坪數不用那麼大沒關係 畢竟就我跟我老公兩個人住而已@@~
: 其實有點小開心 因為之前一開始以為只能看舊房 後來金主說可以看新房
你覺得建商+代銷比仲介更不懂行情?
ㄏㄏ
: 就還蠻開心的~只是當初我們有簽要約書 房仲一直很CARE這張 要我們拿回去還他
: 到底為什麼呢?
不買了自然所有文書要要回收保管或者銷毀啊
不然呢?
作者: obov (來噓蒼真)   2014-04-03 10:35:00
不爽不要買 不爽不要賣
作者: Claire29   2014-04-03 13:49:00
一開始談定的價錢 最後知道是房仲的 沒再跟他要求降價
作者: Claire29   2014-04-03 13:50:00
也沒要求不要算仲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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