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386036:我是屋主就簡單 10%買方付 或是先付10%訂金 時間到簽約 04/11 23:57
: → a386036:都不能接受就不要買 04/11 23:57
: → q135q135:哇塞 樓上的法律見解真是令人耳目一新啊 專業??呵~ 04/12 02:23
: 推 hitsay:一樓的意思是。簽約內容即約定奢侈稅由買方負擔。並在兩年 04/12 04:35
: → hitsay:後過戶。 04/12 04:35
: 推 hitsay:如果買方後悔。訂金被沒收。如果被檢舉。依約奢侈稅買方負 04/12 04:38
: → hitsay:擔。 04/12 04:38
: → hitsay:所以買方必定配合至無奢侈稅再過戶 04/12 04:39
不是
會簽預備約幾乎都是快滿奢侈稅的半年內
是給買方兩條路選
你現在要求馬上過戶可以
10%奢侈稅買方負擔,要求誠實申報
對屋主根本沒影響
第二條路
要邱買方直接準備10%的現金當斡旋金
直接在斡旋單上簽約轉成訂金
並不是買賣契約的簽約訂金
奢侈稅沒有規定有奢侈稅期間不得有銷售行為
奢侈稅也沒有規定說不得加價轉嫁到買方身上
或是約定由買方繳納
: → Ruminative:如果被人撿舉,又被加罰,多出的罰款自己吞嗎? 04/12 07:39
目前會中標得幾乎都是一般客,不知道自己要繳被查到
另一種人是投機客資金流或登記人明顯不合理狀況買這間房子
被國稅局咬住不放要你補稅
: 推 misson:本文不就在說一樓這種情形?而且補稅是在五年內追訴 04/12 13:12
: → misson:被檢舉都是成交後吧,成交前的話,合約取消不就得了? 04/12 13:14
不是像h大說那樣
我沒有簽約歐
: 推 andy8035:1樓這樣還是要繳稅啊 04/12 14:07
推文說的不夠清楚
我沒有簽約
訂金收據
表示我有意願把房子賣給你
但不是現在賣給你
因為我對這房子有感情,想多住幾個月在賣你
買方當然也可以先買 反正就轉嫁稅負
: → q135q135:推樓上和樓樓上 所以我才會說一樓的法律見解真是令人耳 04/12 14:28
: → q135q135:目一新啊 呵~ 04/12 14:29
這樣有違法????
幫忙解讀一下吧!
: 推 landagent:本文指的是合約簽定之後,買方後悔不買才出現的舉動 04/12 16:05
: → landagent:本文指的是合約簽定之後,買方後悔不買才出現的舉動 04/12 16:09
: → landagent:看完全文,買方不買,所以,交易未完成,奢侈稅不存在 04/12 16:10
: → q135q135:是這樣嗎..那裡看得出買方不買????? 04/12 16:49
: → shhsu:我聽過一間是投資客跟屋主買,錢都給了,但是沒過戶,跟屋主 04/12 17:45
: → shhsu:約好找到買方再直接過戶,結果那間賣了兩年多才賣掉,不懂投 04/12 17:46
: → shhsu:資客為什麼不過戶,反正也賣了兩年多沒奢侈稅的問題。 04/12 17:47
最近很多這樣玩
講難聽一點就是三角簽
投資客風險也不小
萬一房子被拍了 你就頭大了
賣掉的價差要怎麼拿也是問題,耍賴你也頭大了
不過最近很多人這樣做
大概是人頭難找吧......
現在資金流查得很緊
一個不小心就會中槍
: → q135q135:可能是要省契稅、印花稅等稅款、規費及代書費等費用吧 04/12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