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晚上好
小弟今天去做交屋前的驗屋程序(15Y)
有發現一些問題,請仲介向賣方反映,不過賣方認為他們不應該出這筆錢
不過想想也怪怪的,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哥大姊
1.漏電斷路器壞掉(測試鈕按了無反應)
2.客廳落地窗無法鎖上,鎖的部分似乎被前房客凹平了無法上鎖
(房子雖是低樓層,可是還是會有安全問題)
3.電鈴壞掉
4.排油煙機打開居然聲音像直升機= =,問了原廠說太老了,且裡面已經油垢又多又生鏽
要整個換掉,且因為是廚櫃式的(內嵌),無法清理保養了
5.流理台溢水孔堵塞,又該款流理台太舊無替代零件,要就整組換掉
(故款溢水孔會有積水,總覺得心裡不舒服)
關於排油煙機於合約中有著名有附上,那請問是賣方給個可通電轉動的即可就好嗎?
就算是聲音如直升機也不關對方的事嗎?
還有其他東西壞掉都是要買方交屋後自行處理嗎?
目前尚未過戶,僅剛剛驗屋完,想說錢尚未到對方口袋,許有些許機會
小弟才疏學淺,又不擅房屋之學
故特請來板請教各位,懇請各位大哥大姊賜教
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