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買了人生中第一棟房子, 交易過程中和仲介發生一些有爭議的地方
過程小小複雜, 想和版上強者請益請益
情況大概是這樣:
1.交易涉及某房仲公司的兩家加盟店, 買方仲介(簡稱A)和賣方仲介(簡稱B)
2.物件本身因為賣方有奢侈稅問題, 要到明年10月才能過戶
3.下斡旋的時候出價寫了600萬(合約上寫了買方仲介費2%), A當日沒告知奢侈稅問題
所以事後有點反悔想改成出價580萬, 但是A後來又說有另一組客戶出到610萬
雖然知道大概 A 九成是唬人, 但是因為家人對物件也喜歡就沒去改出價
4.斡旋主要由B和賣方進行, 最後和賣方議的條件由 A 轉達如下:
賣方要實拿585萬, 簽約付頭期款30%, 在過戶前賣方的貸款利息由我們支付
過戶後從尾款扣(當天我還跟 A 確認過無誤), 貸款本金約340萬
另外賣方其實有一個介紹人(簡稱C), 賣方仲介的佣金 C 要抽一半
也因為這個原因, A 為了不想讓 C 抽佣, 拜託我們成交價在簽約時寫585萬
因為我們出價600萬, 另外15萬就當成仲介費私底下給他(會開發票)
爭議大概是這樣:
1.簽約當天, 買賣雙方碰面, B 解說時才發現情況跟 A 講的出入頗大
先是過戶前須由我們先支付的貸款利息變成要支付本利,
另外利息部份不從尾款扣(過戶前的利息等於是變相加價)
2.A未提前告知我們要準備現金或支票
(雖然大家應該都知道簽約要帶錢, 但是我們是第一次買屋也沒想那麼多, 雖然覺得
怪怪的, 也沒再打去跟 A問這方面的事)
3.最後還是完成簽約(585萬成交, 過程略), 約好5/20匯頭期款順便點交
只是小弟平日上班比較沒空, 就請房仲先保管鑰匙, 等假日我們再過去點交
(簽約當天其實已經先"預先"點交一次)
5/20我們依約匯款, A 前一天還打來請我當天去一趟, 說代書那要辦點手續順便拿鑰匙
小弟特地請假過去(因為在外地), 沒想到快到的時候 A 才打來說賣方臨時有事不能來
(後來從代書那邊側面得知, 房仲應該在我出發前就知道了, 卻沒即時通知讓我白跑)
另外我當天就把買方應付的佣金(成交價2%)付清, 也有拿到發票
只是經過 A 一連串的出包和傳遞錯誤訊息, 當天火大(加老婆透過電話指示)
就直接跟 A 和 B 先表答, A 這種"服務"水準, 那15萬的賣方佣金(服務費)不打算付
B 則客氣回應請 A 的經理再跟我談...
(B 很客氣, 當天還說拿到鑰匙, 還說要專程送到我公司, 只是後來我請他用寄的)
小弟的問題
1.房仲把佣金轉價到買方的作法, 是否合理(或合法)?
2.那15萬佣金, 這部份沒跟仲介簽任何的合約, 是否有支付必要?
(其實目前有考慮和氣生財, 等過戶時交易走完, 意思意思再付一點點佣金給房仲)
3.加盟店造成的糾紛, 反映到總公司是否有效?
第一次買房就遇到難題, 盼強者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