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店都更條件詢問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4-06-03 16:21:08
小弟分享一下經驗好了,先以原PO的例子做舉例
對建設公司來說
9坪*法容300%=27坪
(這邊不會有差異)
9坪*法容300%*獎勵容積估38%=10.26坪
(獎勵值跟容移這邊就會有落差,差多差少不一定)
不知道權狀23坪是不是有含樓梯,建議調閱一下竣工圖
仔細計算一下是不是純室內23坪
以上面舉例來看分回比例
容積坪蓋27+10.26=37.26
假設是室內坪(主建物面積)23/37.26=0.6173約分回61.73%
(不含陽台等附屬建物)
容積23坪*銷售係數以1.66計算好了=38.18坪就會等於權狀坪
這時候權狀就會包含附屬建物跟公設
所以A跟B建商提出的條件1坪換1坪跟地主分60%其實是差不多的(主因在基本容積率)
可蓋面積除非有一家公司很落漆不然正常情況落差不大
現在來說喊6/4分是常態不過最終結果經過一番討價還價落點在62%~66%還滿常見的
屋主打算爭取陽台併到室內
陽台抓2.3坪好了23+2.3=25.3
25.3/37.26=0.679約回67.9%
25.3*1.66=41.998坪進位=42坪
建設公司一般來說是不會答應陽台換室內,除了少數特例或者房價真的夠高
有陽台外推的通常都會盧說啊我現在室內就是有XX坪巴拉巴拉的一堆
不外乎是希望多拿一點,這是人的本性很正常
9*300%*1.38*1.66=61.85坪 造價不要高用1坪13萬算
總價約804萬先以前者你分回38.18坪計算
61.85-38.18=23.67坪 不要說都更的費用以及代銷、風險控管等相關成本
建商要用他分回去的23.67坪去負擔804萬的建造成本1坪就要賣約34萬才打平
如果是以陽台算室內的情況算成本會破40萬這樣新屋要賣到60萬以上這樣多難賣阿
所以陽台併入室內要嘛容積很高要嘛房價很漂亮不然一般是做不到的
(或許屋主會說這是你的事情不甘我的事你公司自己想辦法解決
這又是另外要開始一長串的溝通跳過先~~)
車位這個你就算看總土地面積跟你的持分比例還有建設公司的規劃總數量
就大概算得出來分得車位是不足或者溢出
真的不足一個不要差太遠喊一下湊一個不貼錢大概都可以要得到
可以的話就跟旁邊一起更新是不錯的選擇(雙方條件談得成的話)
一些心得 參考看看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26:00
在基地規模未達3000平方公尺的情況下...對於爭取近40的容積獎勵有點疑慮...不過要是可以快速整合...躲過土管的進一步限縮是應該有機會的吧? 然後對陽台部分的這裡有點預設立場 畢竟有權狀會準一點 會誤會的屋主也是不少 不過算法可以給原文參考方向 照抄就不見得是好事了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4-06-03 16:31:00
樓上中肯。畢竟都更案因地制宜無法以1個做通盤的範例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6:39:00
我權狀建坪其實是23.75,未了方便說明我都把小數點拿掉我們4層樓公寓,樓梯算比較矮的,每戶平分其時不到1坪
作者: richman (李奇)   2014-06-03 16:42:00
容積不一定對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4-06-03 16:44:00
樓上是說因為新店都市計畫的關係嗎?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6:46:00
我們新店這裡是住4,法容300%獎勵最高上限50%,如果社區和我們一起合建可行成叫完整街廓吃到滿50%沒問題,但是政府通常還是會打各8-9折,這是我看網路上有人說的,實際是否如此不知,所以用百分比分配我在想這會不會是陷阱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49:00
完整街廓也沒有五十趴滿沒問題這件事啦...都更獎勵上限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6:49:00
地主聽到可能有機會分比較多,但最後取決於住輔核定的%數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50:00
也不是甚麼特別的事情 只有日後變天花板的問題而已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6:50:00
政府核定%數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51:00
然後百分比都是這樣算的 去預設建商開高高反而會......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6:52:00
建商簡報時我認為有些眉腳會實際狀況他們不會講出來建商都講得好像一定會拿到這麼高的%數,我也很懷疑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54:00
不不不...目前只是"都更獎勵"的天花板...日後是"總獎勵"三間在同一點上隱瞞?我永遠不會這樣預設立場就是了啦...然後有的東西是講太清楚會花掉 有的是簡單估算而已
作者: armygame (卡叔)   2014-06-03 16:57:00
說太簡單會被說暗槓,說太細有些人會聽不懂想太多 滿冏的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6:59:00
要在比價簡報上解釋容獎的不同的話...肯定被砲轟的...
作者: loveic (吉吉啦!)   2014-06-03 17:04:00
分享小弟淺見,回到問題核心,若一定要知道分回坪數才肯參加都更(其實都更精神完全不是如此,但實務上只能說無奈),建議你們先凝聚社區共識,向建商爭取用真協議假權變方式來做,契約則必須要有擇優條款。有公開透明的行政程序才是保障地主基本權益的要件,否則跟建商在這個前期階段討論Q1跟Q2的問題是沒什麼實質意義的,因為只不過是吵的地主有糖吃。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7:13:00
其實對隱藏版的好奇心很重...到底是怎樣被馬上打槍的...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7:17:00
因委託自建風險在估價階段,預期房價不會跌,這點大部分人好像不認同,因為委託自建式拿地主的地去融資,雖人有信託但是太高估房價,之後賣不出去地主得承擔銀行利息部分
作者: loveic (吉吉啦!)   2014-06-03 17:33:00
雖然沒看到隱藏版,但有可能它就是真正顧及地主權益的方案。而就賣不出去及信託風險問題,若了解銀行如何評估風險就可知道是不太可能發生的,因為如果房價下跌超出預期,第一個倒的不是地主而是融資幾十億的銀行,而且信託的土地跟資金一般都是專款專用,不會被挪去填補資金缺口。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7:36:00
但有問到委託自建的成本,當時建商說約35%那=地主分65%老實說因海砂屋沈去都更整合的問題,但委託自建等於要在整合每個開發階段的公開招選營造商,設計師,使用建材地主大部份不會有這時間,除非裡面有專業的地主
作者: loveic (吉吉啦!)   2014-06-03 17:39:00
另外分享一下,建商進來評選時,有“可能“會擬好說帖找內樁特意攻擊別的方案,所以對於現場所提出的質疑,還是要做好基本功課,有自己的判斷比較好。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7:39:00
光聽到這樣地主雜音就多了,但最後會是採哪各還要看後續決定權在隔壁有海砂的社區,他們戶數多,我們只是搭順風車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7:54:00
突然想到海沙...這也有學問的...不一定還是能突破天際所以個案變數太大...通常還是隱藏版比較好...不過嘛
作者: roder0419 (R先生)   2014-06-03 17:55:00
所以海砂的社區還有額外30%獎勵,這部分我們是分不到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6-03 17:55:00
反正有本事找到三家大型做先期評估...基地不會差到哪去那個也在未定之天啦...不用想太多就是了...看戲就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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