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自住房屋標準出爐 最多3戶

作者: allenmusic (艾倫)   2014-06-10 15:17:41
自住房屋標準出爐 最多3戶
2014-06-10 00:57 工商時報 記者林淑慧/台北報導
 打擊囤房,非自住房屋稅將調高。財政部昨(9)日正式公告,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
之認定標準草案,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自住以3戶為上限;換言之,
第4戶以上將視為非自住房屋,明年5月申報房屋稅時,將適用新稅率。
 房屋稅條例日前三讀過關,各縣市房屋稅將分為自住與非自住房屋,適用差別稅率。自
住用住宅房屋稅負不變,非自住房屋稅率下限則調高至1.5%,最高至3.6%,同時納入囤
房條款,地方政府可按所有權人持有房屋數訂定差別稅率。
 財政部昨天正式公告「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草案,按規
定草案將預告7天。依財政部定義,只要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
使用,即屬自住用住宅,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全國合計上限為3戶。
 財政部表示,在訂定供自住用的住家用房屋認定標準時,考量個人所有住家用房屋供直
系尊(卑)親屬居住使用,屬於社會常態,應認定屬於自住使用房屋,才合乎社會人情。
 不過,為避免有心人士用人頭戶來規避稅負,影響地方財政,因此限縮為本人、配偶及
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以3戶為上限,以符合社會現況、量能課稅及租稅公平。
 另外,為鼓勵囤房族將空屋釋出,出租給社會上有需要的人,財政部也依據獎勵民間成
立租屋服務平台辦法,凡出租給領有政府最近年度核發之租金補貼核定函的中低所得家庭
,作為住家使用的公益出租人,該出租房屋可視為自住房屋,享有房屋稅負不變的優惠。
 財政部強調,稅制建立不易,除了中央修法區分房屋用途來課稅之外,地方政府也須同
步調整稅基,最好能仿效台北市採取累進稅率課稅,以發揮打擊囤房的效果。
http://money.chinatimes.com/news/news-content.aspx?id=20140610000141&cid=120
心得或感想:
還好稅率不高 適度上調 增加政府財政收入 又能穩定房價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6-10 15:21:00
嚇死了,趕快拋售
作者: shinesky007 (湛藍的天空~!)   2014-06-10 15:30:00
不是多買2間 壓壓驚歐? 呵呵 ~
作者: a123647 (K將)   2014-06-10 15:32:00
調稅率隔靴搔癢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4-06-10 15:32:00
嚇死了,房租怒漲500塊
作者: york1987 (明華~明華~!!!)   2014-06-10 16:27:00
報復性井噴囉^.<
作者: eejimchan (我那美得不能再美的人生)   2014-06-10 16:36:00
房價又要更高了
作者: rofer (rofer)   2014-06-10 16:54:00
難怪政策會通過 官員都台北房 台北一間跟高雄一間 房價差很多 要賣也先賣高雄的。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4-06-10 16:57:00
所以夫妻名下+未成年子女~可以有三間! 還不賴~這樣很合理
作者: KrisNYC (Kris)   2014-06-10 17:26:00
搞了半天還是過這種叫大家為囤房不要結婚的法案果然是低能無下限這下好了 正大光明不用登記 將來有意外也不會被告通姦金屋囤嬌合理化 以後東區小套整條街小資女都同幾個腦公~
作者: ujma (入雲龍)   2014-06-10 17:37:00
房子越老越值錢 都更更難摟
作者: sjyang (ooo)   2014-06-11 01:12:00
所以這還是跟奢侈稅沒關係吧??二年內賣其中一間自住的仍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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