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yler88 (ele)
2014-07-10 15:35:04想到一招方法, 所有違建加蓋(大多是頂樓),
通通要被政府沒收, 然後用很便宜價格出租,
政府最便宜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蓋的錢都免了, 土地也不用買了
還可以用政府預算去裝潢補強一下違建, 至少不要搞得這麼醜
如果政府無力解決違建問題, 那就乾脆半合法化,
再從住戶租金中, 抽一點給住戶, 做點補償
可有效刺激老舊社區做都更
如果有住戶反對, 不願意這樣租出去而自行拆掉, 那剛剛好 政府省工夫
如果反對又拒絕被沒收, 就列為優先拆除名單, 而且還要付拆除費用給政府
最差狀況就是無法解決國民住宅問題, 可逃避責任說 辦不到這是大家的錯
作者:
ayler88 (ele)
2014-07-10 21:30:00如果怕違建已有住戶或租戶的抗議,那可以學歐洲屋子空太久沒人住 要繳高額空屋稅,如果不繳,收入低於多少可以直接向政府登記並住進去等方法這些方法雖然狠了點,但總比國父的漲價歸公來的好吧 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