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法》規定,居住為基本人權,任何人都應享有公平的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但許多無殼蝸牛族感嘆,租屋市場充斥著性別、年齡歧視,希望政府能正視問題,好好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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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租屋市場三寶
男人 老人 老男人
相信前面一寶各位鄉民在學生時代已經飽受人情冷暖
很殘酷的是在你年齡漸長依然單身後
接下來的兩寶也會在你尋找租屋的時候殘酷的發生
十分建議政府效法香港公屋的作法(記得不准買賣只准租)
什麼樣的年齡給他什麼樣的房子
你年輕 有工作能力
想住好點的就給你貴一點大一點的
你老了、沒工作能力了
就讓你租便宜一點但小一點的房子
總之政府的目的在於「人人有房住」 不是「人人有房買」
你沒錢沒收入 何以肖想擁有不動產所有權、能小房換大房、傳承房地產給後代?
本來就不該讓你背個無謂的希望透過房地產賺錢負房貸當房奴
讓你無後顧之憂的住下來努力打拼安享天年
這才是政府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