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水利地處理(二十五萬的教訓)

作者: chickenman (chickenman)   2014-07-21 22:46:12
這件事的確是自己的疏忽,
主要是想讓大家知道,如果未來房子隔壁有遇到水利地或其他種類公有地時要避免被「求償」,必須先建立「沒有佔用」的事實。用圍牆把水利地和自己的地隔開,讓它成為一般無特定人使用的空地,再慢慢和水利會談租或是買。
作者: yuzu (三四舞鶴六七等生)   2014-07-22 00:31:00
看了來龍去脈,謝謝原潑分享經驗
作者: sam197665 (東哥)   2014-07-22 00:36:00
公有地分35、50、70、84年占用,各自權益不同,尤其是35年占用,因為太威,才立了落日條款,沒記錯應該是104年2月落日
作者: IrvinYuan (惡文遠)   2014-07-22 00:48:00
四十坪土地...追五年表示一年五萬...一個月不到五千圍起來我是不相信沒有使用到 還是覺得不圍就可以免費用?難道追討租金算是很要不得的行為嗎...這有點難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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