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唷,我不是仲介
屬自住型的買方
本身有三次買賣經驗(買小賣小買大)
其中買小與買大,看屋到成交,只有四天
當然在看屋前,已經看過很多間了
所以一看到喜歡的物件,我就下訂了
畢竟好房子不缺買方
第一天自己看
第二天爸媽看
第三天衡量自己能力與銀行可否貸款
第四天約屋主見面
價格差不多就成交了
房子要緣分拉,別傷心了
只能往好處想,更好的房子等你們囉
※ 引述《lala2012 (曾啦啦)》之銘言:
: 今天來討拍的,最近和男友去看房,
: 看到一棟還不錯的房子,屋况不錯
: 剛好房東又認識,沒想到考慮個7天房子就被買走了!所以我覺得看中喜歡就不必考慮了,哎心情極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