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樓住戶拒借道 屍躺露台9小時

作者: jamo (hi)   2014-07-31 18:12:38
按凶宅的定義:死亡發生地的專有部分
人死在露臺,露臺算公設,所以這間的確不算凶宅
至於買方認知,那就難說了~
差別在哪?
就是在不動產說明書上屋主可以勾沒有非自然身故這一條
不過我印象中,運屍借道也不算凶宅
所以這個屋主是有點固執了
不過話說回來,要不要借的確是人家的權利
其實死在別人家裡本來就不道德
屋主好端端國外玩聽到這麼一個消息,不爽是人之常情
不然家屬立刻提出補償房價 1/3
不要說借道,我看就算借來當靈堂停屍間都沒問題
人死在露臺,叫個雲梯車幾萬塊的事情你不肯
非得從我家客廳運屍經過,我不知道一堆推文的人怎麼想
你家死人就可以占用馬路,敲鑼打鼓孝女白琴
現在還要我一定得同意屍體從我家客廳過?
各種擾鄰,所以我說我最討厭死者為大這種觀念
※ 引述《sharkblue (謊言)》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00519
: 2.內容:
: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75歲江姓老翁疑久病厭世,日前深夜從高雄市新興區住處12樓
: 頂跳下,陳屍4樓露台,4樓的鄭姓屋主擔心房子成為凶宅,拒絕警消破門抬屍,檢警不忍
: 屍體日晒雨淋,案發9小時後動用雲梯車抱屍運出,此案昨天讓鄰居和警察議論紛紛。
: 因大樓住戶怕變成凶宅,拒絕借道運屍,最後由雲梯車運出屍體,相驗後交給心如刀割的
: 家屬(記者黃良傑翻攝)
: 高市新興消防分隊坦言,這是雲梯車首次出勤載運自殺身亡的遺體;警察怒指屋主罔顧「
: 死者為大」,只顧不讓自己的房子成為凶宅,卻不能感同身受家屬的痛,警方感到遺憾。
: 警方指出,江翁罹患憂鬱症,7月24日深夜未服藥,約10點多獨自搭電梯上頂樓,隨即一
: 躍而下,「砰」一聲巨響,管理員誤認是打雷聲,直到江妻求助管理員尋人,才發現4樓
: 遮光罩被撞破,江翁陳屍露台,因該露台與鄭姓屋主房屋相通,須從屋內借道才能將屍體
: 搬運下樓,警方立即請管委會聯絡旅居國外的屋主。
: 3鎖匠5小時 開不了門
: 鄭姓屋主透過越洋電話表示,自己是投資客,且露台屬公設,應自建物外搭雲梯車搬下;
: 若屍體運經他的房屋,房子勢將成為凶宅,不是賣不出去,就是房價慘跌,拒絕警方破門
: 運屍。
: 警消在高處用探照燈照射江翁,發現他頭顱破裂、腦漿四溢,確認已無生命跡象,乃報請
: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裁示,檢察官決定開鎖進入,但換了3個鎖匠花了5個小時,才解開3道
: 鎖中的2道。
: 但現場自凌晨就下大雨,警方見屍體暴露雨淋,家屬心如刀割,立即報請檢方指示出動雲
: 梯車運屍,折騰了近9個小時,至25日上午7點多,終於把遺體運出露台,載往殯儀館相驗
: 後交予家屬。
: 警方表示,該建物的露台已劃分個別住戶單獨使用,「名為公設、實為住家」,老翁跳樓
: 輕生死於此區,該屋不算凶宅都很難。
: 警方說,屋主若同意破門,只要能把老翁從鬼門關前拉回,該屋就不是凶宅;反之,若老
: 翁還有一絲氣息,屋主拒絕警消進入救人,就可能吃上妨害公務、阻卻致死或過失致死等
: 官司。
: 拒絕借道救人或運屍的案例,基隆市去年、台中5年前也曾發生,最後都是動用雲梯車解
: 決。
: 3.心得或感想:
: 借道搬運這樣算凶宅嗎? 有請高人解答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該網站廣告處理)
作者: eejimchan (我那美得不能再美的人生)   2014-07-31 18:14:00
其實滿認同你的想法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7-31 18:17:00
小陳做過殯葬業,不怕凶宅,更不怕屍體,找我就對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8:21:00
這你也行?!!說真的,你作過檳葬業??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7-31 18:26:00
真的,支離破碎的還好,會臭的才會讓我受不了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7-31 18:34:00
同意
作者: versailles (狂言師)   2014-07-31 18:40:00
等到屍體發臭 就會借道了...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8:43:00
司馬中原之陰兵借道
作者: ultradev (QQ)   2014-07-31 18:49:00
同意,死者為大這種說法只是搞悲情好用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7-31 19:04:00
你的定義是內政部的定義 與法院的實務見解不同內政部的定義只對屋主勾選不動產說明書的義務有效力
作者: tudaer (Albert Hu)   2014-07-31 19:05:00
說實在的...如果發生在我家我也不太想借...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7-31 19:05:00
其餘有關買賣雙方的責任義務回歸法院對民法的法理實務見解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9:14:00
法院的見解呢??
作者: mayko (mayko)   2014-07-31 19:20:00
去年好像也有類似例子,不過是從隔壁大樓跳樓摔死在鄰居頂樓對方不給大體通過,也是請雲梯車.記得屋主說辭是如果人還有氣會讓祂過,不過很明顯當場死亡就不讓祂從自家過.
作者: sweet222 (就是要讓你感動)   2014-07-31 19:23:00
我認為四樓屋主最倒楣跳到別人家露台本來就很不道德
作者: este1a (曾幾何時臭機八)   2014-07-31 19:41:00
樓上的,他晚上去找你,你再跟他談道德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7-31 19:46:00
這各有恐嚇嫌移一跳就掉1/3價值,很苦啊
作者: moocow (void)   2014-07-31 19:56:00
認同本文看法 !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4-07-31 20:08:00
死者為大是華人特有的還是中外皆然阿?
作者: DDRMIX (約翰.史密斯)   2014-07-31 20:18:00
不借是吧,那先放一個星期
作者: TokyoHard (東京難)   2014-07-31 21:14:00
買露台再搭個彈簧屋頂,至少跳下來會彈走好了
作者: liscu (等待~~)   2014-07-31 21:35:00
同意勒 ~~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4-07-31 22:33:00
這應該從法律着手,政府把兇宅定義清楚,法定不算兇宅的直接規定不用告知不用賠,法律說不是,你公開說它是,屋主有權告,黑白分明,免得像風水一樣每個人說法不一。最糟的是沒標準,只好什麼都信一下,免得吃虧。
作者: turgnev   2014-07-31 22:49:00
買方能接受這不是兇宅嗎…露台戶好多人都不愛啊…有個裝潢師傅說露台一定要做曲型遮光罩如果有人墜樓才能把他彈到樓下…
作者: NIKAIDO (乾杯!)   2014-07-31 23:00:00
哪個買方會認同這不算凶宅的 我立馬去買這間賣他
作者: jessica7744 (柳橙汁)   2014-08-01 04:19:00
不管有沒有借道 我都認為是兇宅(unlucky)了
作者: tonyhsie (一筆揮毫天下定)   2014-08-01 04:23:00
同意你的想法 家屬跟媒體這種硬要逼人讓步的作法很難看人人要屋主有同理心 那誰來賠屋主的損失? 同理心呢?
作者: mymars (小學六年級畢業)   2014-08-01 13:29:00
露臺非專用不算凶宅是吧 那就準備拆違建嚕 ㄎㄎy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