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討厭仲介的來看看

作者: IRISTP (dean)   2014-08-04 17:01:32
我在來補充一下
是說標題用心得好像不太對,如果有抱怨可以用那我覺得挺適合
我看有人說 週遭行情約600萬,今天一個屋主要賣要估價 會把估1200萬
這實在太好笑
我不能說這種情況沒有,但是我絕對不幹這種事
會幹這種事的,大多都是專業的黃色大品牌房屋公司,ㄩㄥˇ...
那你們為什麼不試想,為什麼有人要這樣做?
因為他X的你不估高,你接不到案子阿,估太低屋主不給你賣阿
我估600萬,人家估800萬,換做你是屋主你給誰賣?
就算行情是600萬,還是給800萬賣啦,為什麼? 貪阿 想賺更多阿
反正人家直營店有進案壓力,先把價格估的高高的,然後再來開始慢慢議價
議不動的,就放在那當成年好案 慢慢放
忠言逆耳,人就是喜歡聽好聽話
別人我是不知道,如果有屋主要估價我們當然希望屋主要賣越低越好
這樣成交才會快,我通常都是估再行情中
當然如果中間屋主也找別間仲介,人家隨便喇一下,恩~案子就是別人接囉
所以每次有屋主找我們估價,我們很難做你們知道嗎?
估太低不給你賣,估太高 接來當芭樂案
我不是直營店,所以我也不需要為了接一個無效的案子去給人估高高
還有人說什麼,仲介因為兩邊賺,為了賺多會偏袒賣方
我也覺得很好笑
今天你是買方,你就認為仲介偏袒賣方
今天你是賣方,你就認為仲介偏袒買方
我也看多這種情況了,每次都搞得裡外不是人
曾經處理一間案子,已經簽約了,不過因為屋主某些原因一直延遲交屋
當中我們一直努力去幫雙方協調
對~沒錯,買方一直抱怨:我們買方有買方的權益,為什麼你們都偏袒屋主
屋主也一直抱怨:為什麼你們都不站在我這邊,只替買方想為什麼不替我想想
對啦~人都是自私的我也知道,當事情發生的時候多少人能用理性來面對事情
都是一昧的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事情說話,然後我們在中間努力協調
用盡各種方法想圓滿解決事情,最後也是被雙方嫌
明明有時候可以各退一步就解決的簡單事情
沒有一個人肯吃虧,吃虧就是笨蛋,我的權益是權益,別人都是屁
仲介真的好做又好賺,反正吃虧就是占便宜,真是占盡便宜了我
然後有時候我們好說歹說,說謊或說實話你們都認為仲介就是在騙
當然有吃過虧的,我也沒話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懂我懂
但是理性有沒有? 有的話拜託偶爾拿出來,不是每個仲介都一樣
說說服務費,我不曉得該怎麼解釋,絕對不會有因為要賺足而偏袒哪方
除非今天賣得是自己家的房子那除外
我們做仲介當然希望有成交就能做6%
但是現在一般案件不要說6%,有3%都覺得偷笑
說白一點,我們不會刻意的去偏袒哪一方
我們看哪邊比較軟,就先往那邊去進攻,畢竟柿子挑軟的吃
說太多感覺好像有點太黑暗,不過我相信各行各業,或是任何事情都是這樣
點到為止就好
喔~對了,其實蠻多人一直認為服務費好多喔,本來就要砍給他爽
當然我也沒說不能砍,真的是看案子,有的砍的合情合理沒話說
如果我幫你賣了或買到滿意的價格,給我足%不過分吧?
當然如果你是因為妥協,而賣了或買了,那我覺得犧牲些許服務費來成交不是壞事
但是有些人就是吃人夠夠,而且這種人不少
今天你去外面上班工作,薪水一個月固定五萬
你一樣做你份內的事情
但是老闆跟你說,這個月公司比較沒事,看你也比較閒
所以這個月薪水變3萬,你怎麼想?
所有的買方賣方都是我們仲介的老闆
老闆機車,我們只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在外面吃人頭路,有的有個性一點,或是能力強的
還可以不爽說不幹就不幹,我們不能阿,為了賺錢我們要忍阿
不是要你們同情仲介,而是希望能否將心比心一點,一點就好
作者: LPKing (懶%王)   2014-08-04 17:04:00
鄉民:同情仲介? 哩公三小…沒酸你就不錯了,哈哈~抗壓性低當什麼仲介,仲介就是要被酸的,懂嗎? 加油好嗎?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8-04 17:09:00
仲介互婊,對我來說也是一種多殺多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04 17:18:00
隆科多殺養樂多
作者: PALLET (阿德)   2014-08-04 17:41:00
基本上房仲跟記者是不能同情的工作,建議你離職
作者: pp73513   2014-08-04 18:20:00
爽做殯葬業都比較好
作者: darthv (閑談莫論國事)   2014-08-04 18:47:00
所以要挑有檳葬業經驗的仲介
作者: turgnev   2014-08-04 19:11:00
我真善良,給推!道出仲介辛酸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8-04 21:13:00
民法基本上是禁止雙方代理的,仲介踩在灰色地帶,被買賣雙方質疑也是合情合理,而偏袒的情況,在實務上也時有所聞,並不是誤解搞的仲介裡外不是人這樣...
作者: mrdi (迪泡)   2014-08-04 22:56:00
無聊
作者: Rayark (Rayark)   2014-08-05 00:49:00
聽你在屁什麼法律邊緣,都有專有名詞叫不動產經紀業了,仲介本來就是"居間"了
作者: payfor (大老干)   2014-08-05 00:56:00
說了這麼多 所以你在版上PO的物件價錢都很合理就是了
作者: IRISTP (dean)   2014-08-05 00:59:00
我打這些跟我刊賣屋價格合不合理有什麼關係?房子我的嗎?真好笑,順便在說一下,在這板刊賣屋文越是多人酸賣越快,我也覺得很神奇,妳可以查一下我刊的那些虛越多的都已經賣掉了,ㄎㄎ像你這種,就是把仇恨轉移到仲介,自己如果有房要賣吃相穩難看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8-05 02:31:00
專有名詞很多,給你關鍵字"雙方代理"+"房仲",自己去GOOGLE把屁放在嘴邊,對瞭解問題沒什麼幫助。
作者: doraBBO (哆啦狗)   2014-08-05 02:43:00
憨厚a小陳剛好做過死人..N7000實務所聞?又是聽說的嗎? 現在大家聽說來聽說去就..
作者: N7000 (我愛三星)   2014-08-05 03:18:00
是不是聽說,你自己是仲介吧?應該很清楚。希望你是恪守職業道德,對買賣雙方一視同仁的好房仲。上面那組關鍵字有興趣也可以查一下,政府會想明文禁止雙方代理,是希望對實務有所規範,利益攸關,碰到的阻力自然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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