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省下土地增值稅??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9-23 12:15:02
以前沒有時價登錄年代用贈與沒問題
現在有實價登錄
遺贈取得就要像帥大所說
房子(土地+建物)公告現值220萬
可是房子市價1220萬
用贈與的220萬免稅沒錯
可是你拿到房子以後要賣
就是1220-220=1000萬
1000萬變成所得
至於省增值稅
稅沒辦法省拉
頂多就把你媽媽的一生一次自用用掉
不過先決條件
1年內不能有出租營利,戶籍要在裡面
符合自用
不過這要注意歐不是用買賣過戶就可
要有匯款紀錄
不然一樣會被認定假買賣真贈與
買賣的權利價呢???
你用220萬那一樣會有實價課所得稅問題
你當然可以用1220甚至1400
可是你要有匯款紀錄
也就是說你要也1220萬給你媽
沒錢可以用貸款
只是現在賣還有房地分離可以少繳一些
過不久房地合一你就逃不掉了
貸款就花手續費跟利息
如果你付完馬上拿回來
嘿嘿~~~
贈與1220萬贈與稅就變100萬了
國稅局沒那麼笨可以讓你通通躲掉
早繳晚繳而已
怕繳稅捐給國家
送給我也可以我很熱意收很熱意繳稅
※ 引述《landagent (帥過頭)》之銘言:
: 台灣去年交易36萬間房子,贈與五萬間,遺產五萬間
: 若房地合一實價課稅,這些遺贈房子的人會哭死
: 例子:房子市價1000萬元,用贈與的辦法,是約市價的三成計算
: 他日要賣房子時,你得用300萬元進價計算,此時是1000-300=700
: 你賺了700萬元扣掉土增稅及一些費用後,繳納實價課稅
: 這時候,你就繳的很多了,比正常買賣的還要多。
: 若此屋正常買賣,買進1000,賣出1000,沒有賺錢,實價課稅是0
: 奉勸各位鄉民,要用贈與房子時,請先問代書
: 帥過頭
: ※ 引述《david231231 (挬I貴險中求)》之銘言:
: : 母親已離婚欲將名下房屋過戶給我一半..
: : 變成兩人共同名下
: : 由於屋齡已近30年
: : 土地增值稅高的嚇死人...
: : 請問各位房地產前輩
: : 有沒有什麼方法
: : 可以結省土地增值稅?
: :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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