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
http://lvr.land.moi.gov.tw/N11/homePage.action
建物門牌:基隆市暖暖區碇內街
房屋屋齡:1995/5/17
房屋類型:電梯華廈
所在樓層:1/6
房屋坪數:權狀坪數:37.246
主建物+附屬建物坪數:14.1坪+17.481
共同使用:5.565坪
土地持份:4.9坪
房屋格局:3/2/2/1
房屋開價:285萬
有無停車位:3個月一抽,半年有,另半年無
交通:R86往七堵公車,605龍門谷往市區
銷售來源:仲介
是否已自介:是
台灣房屋-基隆成功加盟店(好友不動產)
經紀人姓名:高魁澤(103)264092
本物件半年內是否有成交紀錄:否
附帶條件說明:10/19號會搬離,因為社區是沿山坡蓋,
所以其實權狀地下室=1f,1f=2f
照片連結:http://ppt.cc/sGZb
聯絡資訊:0927260803 阿澤
line:f243383400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08:00送一層??? 該不會是地下室吧看你寫的附屬建物 地下室沒意外就是有登記
本來就有登記阿 你眼睛不太好喔送一層你不會以為真的送一層吧?
作者:
MayiBe 2014-10-10 13:26:00阿不然送一層是?阿不就好棒棒?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28:00所以要扣掉17坪的前 這樣房子剩下130萬 這樣才叫做送
不就是個行銷手法嗎? 大學沒上過阿?A每次都開分身 不累喔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33:00至少沒唸書的比有唸書的懂得做生意要老實
你分身還真多耶請問哪邊不老實了? 買一層確實送一層阿你自己在那邊自我解讀腦補 我很無奈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36:00我才懶的弄分身哩所以說跟你買的人可以要求你退17坪的錢因為你說送的 到時候記得付這筆錢黑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42:00是不是開分身歡迎去查
AMAX賣不掉心情不好喔? 來這邊搞一個小基隆仲介
作者:
MayiBe 2014-10-10 13:45:00無聊..我又不認識A大,就是想噓你的文章名稱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46:00MayiBe書念太多的高材生抗壓力比較差 別這樣欺負人
作者:
XD456 (GGININ)
2014-10-10 13:47:00現在人講話越來越不實在惹
作者:
MayiBe 2014-10-10 13:47:00吸進來再左鍵出去而已..好笑
哈哈~不用這樣啦 買一層送一層也不能說他錯啊但是說A大開分身我笑了XD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49:00有念書的自以為法律是以他為中心 他說的算
他只是沒講完整 沒說謊啦 自己扣掉地下室再評估就好了XD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50:00案子太小要拿來賺錢 賺太少買下來在打官司去要地下室的錢回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3:51:00等於買房子半價 這樣太好了
那照你說的 文宣不就要打 富都游泳池?死腦筋就死腦筋 在那邊自以為對你這麼厲害 阿不就把我這間買下再告我歡迎你這樣做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08:00阿不是可以這樣是合法的 幹嘛怕幹嘛改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11:00內容有本事就跟之前一樣
你眼睛脫窗嗎因為社區是沿山坡蓋,所以其實權狀地下室=1f,1f=2f不過就加註這條 跟你嗆的標題有啥相關你不是很厲害? 阿剛剛的富都游泳池怎麼不回應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14:00有膽識說不會怎樣 就不要加 看看會怎樣不過這樣 寫告下去更可以退錢 哈哈因為直接跟你說有一層是不算錢的 太好了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16:00廣告不實 變成公告免費
你不改我還勉強路過護航一下XD 結果改成這樣...我...
所以我們廣告一定要老實暴露所有房子的缺點大武崙電塔屋華城土石流廢墟屋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22:00同社區有凶宅 只要我知道我一定會說有基地台 有電塔 有廟 殯儀館 我一定照實說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0 14:29:00爛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29:00或許良心仲介願意幫你出一半的錢 這樣就是送一層壓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0 14:30:00透
既然你改了 那以後廣告寫買主建物跟公設送陽台你覺得呢?不覺得很瞎嗎?都在權狀裡就沒有送了啊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4:38:00老公老婆個持分1/2拿出來賣 所以房子就是買1送1 ???
那你去商店買買一送一 你也以為是真的買一送一阿?促銷手法在零售店可以用 房屋買賣就不行你們才邏輯不好吧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0 14:49:00了
作者:
scorpiolin (裁判她犯規!她穿黑絲襪!!)
2014-10-10 14:51:00硬凹給噓
作者:
starpen (韓劇模式暴走)
2014-10-10 15:20:00送不送又沒差,反正買了加價賣就好啦,自住客不挑的而且送一層又沒寫錯,又不是說送權狀建坪
買一送一確實是買一送一啊XDDDDDDDDDDDDD硬凹啦!!!
作者:
macro (十里坡劍神)
2014-10-10 15:25:00標題殺人法,你的邏輯不通,只能噓了....
作者:
ppyoung (鄉民)
2014-10-10 15:34:00專按錯,噓回來歡迎參選基隆市長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10-10 15:42:00我覺得不是行銷的問題耶,應該問國稅局接不接受吧
作者:
kakarrot (上床寶貝 用完報廢)
2014-10-10 16:28:00三小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0 18:24:00可以弄成這樣也不簡單
作者: jack3344 (我) 2014-10-10 18:37:00
一直凹,只好跟噓
作者: KoBeWaNnAbE 2014-10-10 19:20:00
房屋板,不意外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0 22:03:00繼續噓 爛
作者:
frgh (深山人)
2014-10-10 23:49:00戰力十足...加油耶!!!
作者:
coburn (左邊)
2014-10-10 23:51:00繼續阿。好好看。s大加油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0 23:52:00繼續
作者: pttloki 2014-10-10 23:59:00
超商買一送一,發票上會登記兩項。那你也要兩筆權狀才對
作者:
kchuan (小祥)
2014-10-11 00:31:00ya
作者:
m3388 (往死裡打)
2014-10-11 17:28:00我也沒差阿 我會痛?
作者:
ADDSS (睡過頭)
2014-10-11 18:15:00年輕人不要那麼衝動。有話慢慢說。你不知道鄉民的力量嗎?
你賣你的,哈哈,就不要你那騙人的話寫在合約裡,被告
作者:
Ksinmei (mei)
2014-10-12 10:08:00XD
那快集資買吧?真照你們說的那告我應該很賺 怎不見有人行動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12 13:55:00偏遠地區的爛地方 錢又不多 才賺1百多萬而已也不是是少買1百多萬如果是台北市 或新北第一環 嘿嘿你就真的慘了
因為你不在雙北 而且大家很忙 告你 你能榨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