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這樣會被課奢侈稅嗎?

作者: renba (耶!考完了!大感動)   2015-01-12 18:50:32
※ 引述《chala123 (chala)》之銘言:
: 我103年4月在桃園買一間房,並且有入戶籍
: 過了1個月後因工作調派到南部的關係把房子賣掉
: 現在工作地很穩定,近幾年不會再做調派
: 最近看上一間離公司近又符合預算的房子
: 打算想買下來當自住
: 現在想請問板大們
: 今年一月政府把奢侈稅給取消了
: 是不是我買了這間,未來一年內要賣掉不會被課到奢侈稅?
: (因為打算年尾結婚會考慮換大一點的房子)
: 或者還有什麼需要注意?
如果你與妻子名下原本只有桃園那間A屋
那在你買南部B屋 在買B屋登記完成日後一年內
出售A屋 是可以不用課徵奢侈稅的
這是奢侈稅中的換屋條款
但記得A屋賣掉後戶籍要立刻遷入B屋喔
附上奢侈稅條文供參考
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二戶房地,自完成新
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且出售後仍符合前款規定者。
作者: kennyhung (kenny)   2015-01-13 11:00:00
現在不是想賣就賣得掉,一年內...
作者: moso (Ted)   2015-01-13 17:31:00
一年內賣不掉,A屋就持有滿兩年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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