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eviss (無奈)》之銘言:
: 不好意思,因為下禮拜五要簽約了
: 突然想到一件售價差額的事。
: 事情敘述如下
: 我下斡旋金是760萬
: 下斡後3天仲介打電話通知我,他們跟屋主談簽約事宜,結果屋主堅決要770萬才賣。
: 但因為仲介說看我有誠意要買,不希望我在加錢,所以他們自己去跟他們的店長報備商量後
: ,店長決定簽約當天由店長自行吸收代墊10萬元,讓雙方可以順利簽約。
: 但問題來了??????(煩煩煩煩煩)
: 如果最後成交售價真的是770萬的話。
: 請問代書一定會在簽約的合約書寫
: 售價770萬對嗎?
: 如果是的話
: (1)
: 我訂金+履約帳戶匯的金額我應該只需付760萬《=我下斡旋所簽訂的售價。
: 但之後屋主或代書會不會拿合約書來告訴我合約的售價是770萬,我怎麼只付了760萬,差10
: 萬要補足。
: 請問我該怎麼辦?要如何在當天簽約時請代書註明?
: (2)
: 買方要付仲介2%的仲介費
: 請問
: 正常我應該是付
: 760휰.02=15.2萬給仲介
: 但他們會不會直接算合約售價的金額
: 變成
: 770휰.02=15.4萬
: 請問是否有人可以幫我解決
: 讓我當天簽約時可以提出
: 感謝
回店裡吃午晚餐忍不住回一下
成交價760所需的費用==>760+2%(15.2)=775.2
成交價770所需的費用==>770+2%(15.4)=785.4
如果屋主堅持要770的話,那你就匯770進履保,然後5.4萬是服務費
通常跟斡旋單一起的有服務費確認單
在上面直接改成服務費5.4萬然後你跟仲介簽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