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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1
〔記者陳韋宗、楊明怡/綜合報導〕「新北表演中心(原計畫名為大台北新劇院)」興建
延宕十年,一直懸而未決,導致位於新板特區、市值超過五百億的上萬坪預定地,閒置淪
為「全台最貴」機車停車場;據文化部表示,行政院去年已核定推動「新北表演中心」,
代辦契約草案已函送新北市政府,順利的話六月簽約、九月啟動招商、年底動工。
位於新板特區「特專三」用地的L型基地,即為「新北表演中心」預定地。(記者陳韋宗
攝)
「新北市民真的等太久了!」立法委員江惠貞指出,新北表演中心與高雄「衛武營藝術文
化中心」、台中「國家歌劇院」同期規劃,卻只有新北表演中心至今連個影子都沒有,中
央應盡速動工。
根據江惠貞辦公室調查,新北市人口為高雄一.四倍,市民可使用的表演中心空間卻僅約
高雄的四成;另受計畫延宕所累,文化部每年還須編列二百萬元繳地價稅,卻始終不見實
質進展。
文化局專門委員翁玉琴說,該案已完成BOT先期規劃、可行性評估,市府受託代辦招商
的契約草案簽核後,回報行政院確認,即可與文化部簽約,盡速啟動招商。
不過原本規劃三千席座位音樂廳、五百席座位「多功能表演空間」,在新規劃案中「縮水
」為一千五百席大劇院供大型表演使用、四百至五百席實驗劇場以培植新北藝文團體發展
;另為提高廠商BOT的財務自償率,部分比例將做複合式商場、住宅區。
規模縮水 民代籲文創本質勿犧牲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質疑,新北長期缺乏大型藝文表演場館,宛如「文化沙漠」,中央卻又
要求更名、縮小規模、變更營運方式,「難道新北市民是二等公民嗎?」她強調,不反對
採BOT引進民間資源,但文創本質不能被犧牲。
翁玉琴強調,原規劃三千席座位量體太大,未來營運、維護費用過高,目前雖規劃納入複
合式商場及一定比例住宅區,但招商時會嚴格把關,確保新北表演中心的文創定位。
文化部表示,「新北表演中心」由新北市政府代辦BOT招商與履約管理,但文化部仍是
主辦機關,表演中心仍定位為國家級表演設施。代辦契約草案已於三月二十四日正式函送
新北市政府,若新北市政府無其他修正意見,六月前可簽代辦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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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873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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