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果要用贈與而不是低價買賣
贈與應該用公告現值
查土地現值
http://61.60.54.12/query/valueprice.jsp?menu=true&type=P
基期年月 公告現值 公告地價 面積
103年01月 72,900 8,500 87.00
建物現值
http://w2.land.taipei.gov.tw/query/calbuild/calbuild.asp
主體構造種類: 04 鋼 筋混泥
建物屋齡(經歷年數): 40年 1 月
地上樓層數 : 3
建物面積:56 平方公尺
(第一層 56 , 總面積221平方公尺)
建物單價:
19,300 元/平方公尺
年折舊率:
1.5 %
這是在宜蘭羅東的老房子
但是我計算建物程式只查的到台北的
應該差不多吧?
(只會少)
約57萬 (輸入總面積221平方公尺 現值是170萬6千)
所以土地+建物 < 贈與人贈與稅的免稅額為每年220萬元
這樣子用贈與的是不是不用被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