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10009 (jk)》之銘言:
: 有事想請問
: 家母因癌症應該近期內會過世 名下有房子一戶
: 該在過世前轉移給我 or 死後繼承
: 哪轉遺產稅部分比較有利?
1、 免稅額:1,200萬元。
2、 扣除額:
a.死亡人留有配偶,配偶扣除額:493萬元。
b.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扣除額:50萬元。
c.喪葬費扣除額:123萬元。
以上是最基本的免稅額跟扣除額,
最簡單的分辨就是如果遺產低於"免稅額+扣除額"=>沒有遺產稅=>無需身前規劃贈與
但以上規劃的除外情況是
如果父母要指定某財產給特定子女,
則生前贈與該子女,該子女則取得所得權,可排除其餘繼承人的繼承權
但生前贈與的贈與稅及死後的遺產稅(請詳查遺贈稅法第15條)則可能有稅負情況
畢竟每個規劃都有其目的和成本
最後就是個人選擇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