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簽了專任約有別家仲介來拜訪

作者: hua6108 (不想長大的樺)   2015-06-07 01:50:37
Home-sale 板的各位好,
想像各位請教一下目前家中賣房所遇到的事件。
事件敘述如下,(文長,先謝謝大家願意閱讀)
原po家中(房屋1)在4/20,有與A仲介公司簽”專任約2個月”,直到6/3早上與買方正式簽
約。家人還立刻去辦理了印鑑證明。
到了 6/3當天下午,有位B仲介公司的房仲跑到我們正在住的(房屋2),指名要找(房屋1)
的屋主。B房仲跟家母說他有朋友想買,所以來幫忙問問看。家母立刻跟他說今天早上簽
約了,還拿了印鑑證明給他看。B仲介後來問了價格遞了名片之後才離開。
事件發生後,家母有撥電話給A房仲詢問。A房仲就說:是一個隸屬與B仲介公司的年輕的C
房仲一直拜託他,看他很誠懇,所以就有借他資料,一直強調對方很老實,想幫助年輕人
打拼。
整體事件發生後,我們是覺得有點離譜。已經請A仲介公司簽專約處理賣房事宜,為何還
會有B房仲能夠得知屋主住哪裡親自拜訪呢?這樣不是個資全部被攤開了嗎?
請問這樣的情形會常常發生在”專約”底下嗎?還是原po家人太敏感呢?
懇請大家給予指教。
再次感謝各位閱讀此篇請益文。
作者: huiliu (馬鈴薯)   2015-06-07 01:54:00
違反個資法 跟他說服務費要重談不然等著被告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5-06-07 02:08:00
其實看不太懂,他都成交了找別人來拜訪你幹嘛?另外有講好要給他機會,那應該直接配合去看屋就好何必還要自己跑去拜訪,然後被打槍聽起來比較像是一般的開發吧,得知售出了就走了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5-06-07 06:42:00
贊成huiliu的說法,告他,然後不給仲介費(反正他就會擺爛,不弄成交,但仲介還是賺,為啥?因他賺進你的個資)對仲介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不管買賣方,只要跟仲介簽約,就會從站著的人,變成跪著,你求他們行個方便,他們會拿合約跟你對,反過來,民眾通常輕易饒了仲介
作者: kudoropu (沒事練雙音,練雙音沒事)   2015-06-07 07:48:00
只能推樓上
作者: brandenou (ou)   2015-06-07 08:53:00
應該是說本來是所謂配件但是B公司違法規則。基本上只要房子登記在你名下,去地政調一下資料就能知道你的名字跟地址
作者: FerretYayu (貂老大)   2015-06-07 08:58:00
簡單說B希望和A配案又墮案這樣的狀況嗎?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5-06-07 09:33:00
就BC自己不能成 也要攪一下 正常謄本 只要有地址 上網就調出來了 這是基本功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5-06-07 09:43:00
大概是B仲介公司C先跟A說要配合
作者: hotdog30303 (Teddy Jiang)   2015-06-07 09:44:00
現在房仲能叫出屋主全名就要擔心了,謄本都陳xx王oo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5-06-07 09:44:00
看了兩次買方有喜歡又想自己賺(或主管想自己賺)所以主管又私底下去拜訪屋主想要委託誰知道已經賣掉了所以你問A時,A才會說本來想說給C機會(讓他配合帶買方)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5-06-07 09:53:00
配件又踩線 很糟糕有時候不是業務本身想踩線 主管也會給壓力
作者: ryanbin (Mayday)   2015-06-07 10:25:00
如果是連鎖房仲業者 就投訴總公司看看吧 之前A房仲帶看屋 我有意出價 資料卻不齊全 一直推說剛接案 產權調查還沒下來 結果問了B房仲的朋友 才知到那間屋是他們專任 超瞎
作者: asdfonly (How are you!)   2015-06-07 10:38:00
專任約物件一旦上網,其他家就會去調謄本,找到你戶籍地叫你給他們賣,條件更好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5-06-07 10:41:00
不是痛心,就是欺騙,還有房仲敢不敢出來辯解?敢不敢再說什麼「專業」?
作者: zmiouiou (好不好)   2015-06-07 11:00:00
樓上如果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也無話可說~呵呵
作者: lcy317   2015-06-07 11:54:00
投訴總公司 這有點過分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15-06-07 12:41:00
A房仲有問題 結案
作者: liao4767 (戲劇羊)   2015-06-07 13:09:00
哪裡過分 如果這話是他講的 你狠一點應該2%內就搞定大間一點的怕打官司的 只是看你們家古意不古意而已
作者: tsaicy (網中人)   2015-06-08 00:37:00
白紙黑字..。口頭雖然能成立...但證據呢?抽%就直接跟A講寫清處講明白錄下來..
作者: LDTILA (心在全世界)   2015-06-08 11:14:00
上來問鄉民通常都會叫你告來告去啦 反正不是他告人 看戲只要去調資料就知道所有權人戶籍地址在哪了你自己也可以掉隔壁老王的阿 所以你要怎麼證明A告訴B通常其它仲介得知賣掉後 一貫手法就是讓賣家不高興想辦法把賣家跟成交的仲介感覺打壞 這是老派的骯髒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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