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lyian (雲淡風輕)》之銘言:
: http://i.imgur.com/2TLE3Rd.jpg
: 幾點結論
: 1. 除了適用自住條款的情況之外,絕大多數情況都是舊制比較划算
: 2. 2014年之前買的不用再問了,你幾時賣都是適用舊制,怎麼改對你沒影響
: 3. 比奢侈稅合理(有賺才繳)、對短期交易的衝擊也比奢侈稅廣
: 不再能輕易用人頭規避稅負
: 4. 整體來說我認同前面N大和M大會計師朋友的看法,浮報成本絕對沒有想象中簡單
個人意見,版上某些專業大大有長期配合的工程公司,可能願意配合浮報
不過大多數普通屋主,是不可能的,一個客戶一輩子頂多做到一兩個的工程
結束後就人拍兩散,設計師跟裝潢公司沒事幹嘛幫沒啥交情的散客浮報?
願意乖乖給開發票就不錯了
不過那些專業大大們配合的公司一旦被抓了,恐怕也會被國稅局一起抄底...
至於新舊制的影響,老實說,只有實價登錄前取得的房子稅是最少
101/8後有實價記錄的房子,賣出的獲利扣完土增,要繳交財產交易所得稅
這是併入個人綜所稅的,累進稅率下可能比新制要繳得還要多
(想用評定現值來短報?國稅局都實價記錄喔,不妨試試看再來版上分享有沒被抓到)
現在個人想入手的,不妨先看看自己5月綜所稅的稅率是落到哪,
再評估是要等新制分離課稅上路後,再入手,還是趁現在好殺價